“邵祥不知貴國如何斷案,不過大宋國中斷案,非奸狡滑黠之輩,少有動用大刑的時候。雁門縣中斷案一向公正清明,如果新鋪劫案當真與其無關,州里、縣里都不會冤枉他們。更不會逼其認罪。”
“人在獄中,怎么說都由你們”
“在下所言真偽,到了兩人開釋之后便可知端的。而且為何貴國能如此肯定呂興、晁安與劫案無關不是尚無那群盜匪的詳情嗎”
“十幾年的行商,幾萬貫的身家,如何會跟盜賊沆瀣一氣。”
“或許不是盜匪也說不定!……若是貴國能盡早雁門寨新鋪的兇手繩之于法,移送鄙縣,待問明的確與呂興、晁安二人無關,肯定會盡快將此二人放回。兄臺與在下同為錄事,當是明白做幕職的苦處。只要兄臺能促成朔州盡快將當初的盜賊捕獲移交,在下保證讓二人立刻脫罪,不讓兄臺來回往返受累。”
一番商談無果,遼國的使者大怒而回。而韓岡、劉舜卿一干主事者對此并沒有太放在心上。本來就是要表現得強硬一點,遼人的反應,也在預料之中。
翻閱著特意安排人手記錄下來的對話,韓岡笑著對劉舜卿道:“這邵祥做得不錯,刑房錄事可算是屈才了。”
韓岡根本就不見朔州派來問罪的使節。就算有個正經的官職,但區區一個錄事參軍,根本就沒資格拜見一路經略。劉舜卿則是怕會惹來一身麻煩,也不見他,丟給了雁門縣——代州的州治就是雁門縣——而雁門縣的官員們更是妙人,知縣推縣丞、縣丞推縣尉、主簿,縣尉和主簿找不到其他官員來推了,商議一下之后,就交給了下面的錄事——比押司低一級,略高于書辦的吏員——最后出面接待遼國使者的便是雁門縣刑房錄事。
大宋和遼國之間的外交向來是采用對等原則,對方派來的使者,正常情況都是由平級的官員來接待。如果資格不夠,往往就暫時賜予一個平級的官階。在過去的幾十年里,經常有借紫——提前賜予三品服章——的情況出現。因為這個慣例,雁門縣刑房錄事穿上了一身綠袍,假借了一個同錄事參軍的名頭,簡稱正好便是錄事。
這件事說來有些可笑,不過從結果上來說,邵祥表現得很不錯。就像韓岡所說,一個錄事的吏職的確是屈才了,以他的口才,以及膽量——破壞宋遼兩國的盟約,這可不是小罪名,即是知州都不愿擔在身上——應當放在更合適的位置上,才不至于浪費人才。
聽到韓岡的褒獎,雁門知縣連忙在下面附和:“邵祥一向行事穩妥,這些年來,縣中刑房極少有差錯。”
“是不是薦他一個官身”劉舜卿提議道,“也好讓他繼續與遼人打交道。”
“也好。”韓岡點頭道:“就先讓他負責對遼人的交涉,如果辦得好的話,朝廷也不會舍不得一份判司簿尉的爵祿。”
這就不是領俸祿的官員那么簡單了,而是有品級的官!縣學里的學長、教諭,說他們是官,也的確是官,也領俸祿,但他們都是流外官,沒有品級。想要晉身流內,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進士釋褐授官,也不過是判司簿尉。雁門縣中,有品級的官員也就是知縣、縣丞、縣尉和主簿四人。
邵祥此前僅僅是個吏員而已,連不入流的官都不是——劉舜卿本意就是舉薦他一個流外官——而韓岡一句話,卻將他抬舉到流內品官的行列。雖然還有個前提條件,但韓岡此前已經將底限畫了出來,只要順著這條線走,怎么也不可能將事情辦砸了。
這番話傳到外面,肯定會惹來多少羨慕嫉妒的目光,就是在率為官員的廳中,也是引來了幾聲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