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光是修一個徽州府府治也就是歙縣縣城的“下水道”,居然要花三萬多兩銀子,而用在“承插式水泥管”的購買就花掉一萬一千兩,這屬實是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圍。
難道務實真的從中牟取暴利了朱翊鈞腦子里閃過這個想法,但他很快搖了搖頭不是堅信高務實不會從中謀利,而是他忽然想明白了一點就算真是,那又如何
不要跟皇帝講法治,皇帝根本不在乎這個。朕口含天憲,言出法隨,有罪沒罪那得看朕怎么想。
“朕”會怎么想呢
很簡單務實的功勞天下第一,而且當今朝廷里頭根本沒有人比務實更好用,所以他就算撈點錢又如何
而且歙縣作為徽州府治乃是上縣,花費三萬兩,那么中縣或許要花兩萬兩,下縣或許花一萬兩。如此推及全國,假設都來一次“下水道工程”,大明一千多個縣,確實要花很多錢,可是這關我皇帝什么事,務實也沒讓我拿錢啊按照這位徽州府尊的說法,這筆錢是“鄉紳賢良”們出的啊
其實朱翊鈞這個上中下三類縣的各自花三萬、兩萬、一萬的估計很不準確,但皇帝不會為此細細計算,他就是簡單估算一下。
明代千余個州縣分成若干等級,這種等級劃分方法大體有四種
一是以區劃地理位置劃分的等級。
兩京所在地的縣地位最高,稱為京縣;其次是布政司所在地的府屬縣,稱為首縣;再次是府和直隸州所在地的縣,稱為倚縣或附郭縣,如歙縣就是這一類;然后是府和直隸州所屬的縣,稱府屬縣;最下是隸屬于普通州的縣既要接受府的領導,又要受州的管轄,稱州屬縣。
二是以田賦多少而劃分的等級,這也是后世一般人最熟悉的劃分方法。
凡納糧十萬石以下為上縣,納糧六萬石以下為中縣,納糧三萬石以下為下縣。
三是以本縣事務繁簡而劃分的等級。
“府以田糧十五萬石以上,州以七萬石以上,縣以三萬石以上,或親臨王府、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并有軍馬守御,路當驛道、邊方沖要供給去處,俱為事繁;府、州、縣田糧在十五、七萬、三萬石以下,僻靜去處,俱為事簡”。
不過要說明一下,這種按事務繁簡劃分的等級,主要用于州縣官升遷黜降。
“外官有才勘治繁,見任偏僻;及勘治簡,見任繁劇地方;巡撫、巡按官奏請更調者,酌量更調;或俱無可取,起送部別用。”
四是以州縣人口多少和疆域大小劃分的等級。
州縣地處東南及平原地區,人口較多,一般人口在20萬以上稱為繁劇州縣,亦號稱大州縣;人稀少的則為小州縣,即使事繁也不免有小縣之稱,如當時的舒城縣東西90里,南北90里,編戶42里,人口人,郭懋“起補舒城,舒小而繁”,被稱為小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