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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趣閣 > 都市小說 > 重生之乘風而起 > 第兩千兩百九十章 立項與質疑

            第兩千兩百九十章 立項與質疑(2 / 2)

            雖然“歲在鶉火”涉及到了一個“分野論”,就是將天空分作二十八宿的星區,這個理論出現在戰國時期,因此不能將《國語》牧野之戰里的歲,和利簋上的“歲鼎”關聯起來,不能用戰國時期成書《國語》來考證商末周初的人也會關注到歲星的位置。

            于是就牽扯出第二個疑點,一些學者據此認為,銘文中“歲鼎克聞夙有商”的“歲”字更可能做“年”講,并非指“歲星”。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否定公元前1044年而選定公元前1046年為克商年代的天文學依據,不大符合金文中關于月相記錄的“四分法”。

            所謂的“月相四分法”,是王國維為了解釋先秦文獻、銘文當中常見的“初吉”,“既望”,“既生霸”,“既死霸”等月相名詞提出的一種見解。

            雖然歷史學家對于先秦月相定點說的起源早在漢代以前就已經形成,然而讓人傷腦筋的是,就連古人對于這些月相術語的解釋都不統一。

            《漢書·律歷志》記載劉歆的說法:“死霸,朔也。生霸,望也。”但漢儒對“霸”字含義的解釋并不一致。

            大體是古人將月亮認為是圓的,只不過光影會發生變化,光亮的那一部分叫做“月”,而沒有光亮的那一部分叫做“魄”。

            古文里常將“霸”和“魄”混用。

            所以孟康注劉歆之說的時候,稱“月二日以往,月生魄死”。

            月與魄,輪回地在月亮上進行著主從的變化,這個變化就叫月相。

            但是古人也有持與劉歆和孟康相反的理解,將光面認為是“魄”。

            于是又有《法言·五百》里所記錄的:“月未望,則載魄于西;既望,則終魄于東。”和《白虎通·日月》里所記錄的:“三日成魄。”的說法。

            到了清代,學者俞樾作《生霸死霸考》一文,糾正了劉歆之說,認為“惟以古義言之,則霸者月之光也。朔為死霸之極,望為生霸之極”。

            并且月相的每一天用先秦的既,旁,生,死,載,與“霸”配合,列出了一張“金文月相表”。

            這就是“月相定點說”。

            但是這個說法同樣失于科學,后來的學者王國維又予以了一些糾正,他也寫了一篇《生霸死霸考》,將“一月之日為四分:一曰初吉,謂自一日至七、八日也;二曰既生霸,謂自八、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也;三曰既望,謂十五、六日以后至二十二、三日;四曰既死霸,謂自二十三日以后至于晦也。”

            這就是“月相四分說”。

            王國維以四分說驗證部分歷日,發現皆能解釋得通,四分說由此興起,并漸趨居于主流。

            這下問題就來了,通過利簋文字結合國語考證出來的牧野之戰的日子,從月相上來判斷卻和國語里的記錄不符,反而與《今本竹書紀年》里的記載有相通之處。

            但是《今本竹書紀年》這部書的真偽學術界本身就存疑,里邊有關西周年代的記載,在斷代工程時就沒有采用,一些學者認為這樣的做法并不妥當。

            如果是以上疑問都解釋得通的話,“工程”使用的碳14計算程序,雖然能夠將年代區間壓縮到正負二十年以內,然而僅有683的置信度,學界對這一點的質疑聲浪最大,認為使用這樣的方法,可靠性實在太差。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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