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混娛樂圈,按他的水平,火不了幾年,好不容易綁上了大款,婚后想要一家公司實現自我價值倒也說得過去。
不過這可是傳說中,以極不合理的條款將主角受壓榨了足足三年的經濟公司啊
“2000萬注資”
“是的,三個月前注入這第一筆資金,等到人員就緒,后期按照您的吩咐還會再追加2000萬。”秦伯道。
鄭殊納悶了,“什么公司啟動資金要這么高”
秦伯說“娛樂圈中有實力的藝人和經紀人,他們的違約金不低,包括林先生。”
“都解約了”
秦伯道“林先生的合約還有一個月到期,所以并沒有付違約金,其余的,已經差不多了。”
他看向鄭殊,既然關系要斷,也不知道這公司該如何處置,他將公司資料遞給鄭殊,“這是您送給林先生的新婚禮物,里面有他的股份占比。”
雖然錢全是鄭殊出的,但是股份大部分卻屬于林夕,想要回來,也得這位簽讓渡協議。
其實林夕根本就不是開公司的料,也沒有當老板的氣度,以他的小肚雞腸,整個公司就只會為他一個人拉資源給贊助,然后毫無節制地壓榨其余的藝人,捧一捧都懶得花心思,以至于底下怨聲載道,談不上發展,反而成了業內有名的窟窿,就鄭家傻得拼命往里填。
一旦主角受崛起,主角攻出手,林夕是一拍屁股卷款逃往國外,鄭家就到了滅頂之災。
“真是造孽”鄭殊心累地揉了揉眉心。
想到這里,他忽然問道“那些被挖過來的藝人,名單有嗎”
“有。”
秦伯從公司資料中抽出了一份。
鄭殊仔細瀏覽,幸好沒找到主角受的名字,看來還早。
既然如此,這公司開不開也無所謂了,他將資料放一邊,暫時先不管,繼續往下看明細。
后面的跟前面比起來就不算什么了,那些車子,手表,首飾禮服之類的幾十上百萬都算是看得見的小件,林夕應該都留著。
唯一注定打水漂回不來的大概就是給林夕的投資。
所謂流量明星,就是有臉沒演技,有身材沒特長,純靠忽悠粉絲花錢打投,外加資本強勢買搜,才能持續走紅。
林夕演的電視劇不是校園青春,就是古代偶像,妝容一個賽一個精致,臺詞也一句比一句裝逼,高高在云端的那種,看多了審美疲勞,在鋪天蓋地的宣傳下能有一點熱度,一旦完結就沒了水花,工業糖精之下,比下飯劇還不如。
這種投資能回本就是阿彌陀佛,只虧一點算謝天謝地,這錢純粹就是原主花錢給小情人捧熱度,買高興。
剩下的一筆筆轉賬紅包,鄭殊也沒打算要回來,估摸著林夕也不會給,就當做分手費了。
“少爺”
鄭殊木木回答“嗯”
“您突然讓我整理這些做什么”
鄭殊摸著下巴道“我答應過斯年哥,在他出差回來之前,要把送小情人的所有財產都要回來。”當然看這趨勢,全部是不可能了,他又補充了一句,“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