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們欺負我們的子孫后代吧現在得先報仇了
什么金人和蒙古人還沒有出現祖先不應當為子孫后代的過錯承擔責任
他們不管反正他們拳頭大就是他們說了算不服就趕緊俯首稱臣,否則再見面就是閻王殿上了哦。
對于這存在九十八年的元朝,神龍也不知道說什么好了。
反正就是東風壓不住北風之后,就被北風壓倒。
元朝對中原漢人實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
先是分等級,強制將居住在當時中原境內的人分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來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原的一部分歐洲人;第三等是漢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來金統治下的漢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統治下的漢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
同時元朝統治者把色目人列為第二等,就是因為要提高回回上層分子的地位,使他們成為蒙古貴族統治的助手。
而把漢族分為漢人和南人,則是為了要分化漢族人民,削弱他們的反抗力量。
元朝在中央統治機構中,更是長官和掌權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漢人,而南人在宋亡后的一個長時期內,幾乎很少人在中央作官。
至于地方的官吏達魯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擔任,并規定色目人作同知,漢人作總管,同知、總管彼此互相牽制,都要服從達魯花赤的指揮。
還有更加嚴密管理的軍隊組織上,也是有著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和新附軍的區別。
到了出兵時期各軍參差調用,而以蒙古軍為主力,軍權皆是掌握在蒙古軍帥的手中。
但更嚴峻的歧視和壓迫還是體現在在國家刑法上,元朝直接明令規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分屬不同的機關審理,蒙古人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手,但蒙古人打死漢人只流放北邊充軍。
元朝還十分嚴苛的規定漢人、南人不得聚眾敗獵和迎神賽會,不得執弓矢,甚至連養狗養鵲鳥都不許可。元朝的法令禁止漢人執弓矢,元世祖卻對漢宮汪惟和說“汝家不與它漢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執之”。
在稅收征斂方面也是如此,比如括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三分之一,漢人、南人則全取。
此外,在元典章中紀錄的很多法令,都是針對漢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這些法令的約束。
但是這種民族歧視的政策對于某些投靠蒙古統治者的漢族大地主是不適用的,有些很早就投靠蒙古統治者的漢族地主,如大興史氏、易州張氏、真定董氏等,在元朝的地位和待遇都與蒙古貴族相差無幾。因此在有內部默認的情況下,受到嚴苛壓迫的只有漢人百姓。
同時,元朝內部的階層壓迫也是十分可怕,許多蒙古族的下層人民也沒有享受到所謂統治民族的特權。草原上的蒙古牧民,在繁重的軍役和租賦剝削之下日趨貧困,甚至破產流亡。
“以漢治漢,倒是足夠殺人誅心的”
“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又是一次慘烈的戰敗罷了”
有神龍已經看不到中原漢人的未來,但有的神龍卻是信誓旦旦的認為元朝長久不了。
“這里可是中原是神州大地這上面很有炎帝和皇帝在,便是有蚩尤做后臺的都不可能一直壓著中原人,更別說是這用卑鄙手段來歧視和挑撥離間的元朝了,這不過就是曾經的五胡亂華罷了,蒙古人要在神州大地生存,那就只有將自己融入到漢人之中去,就像是曾經的鮮卑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