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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第 51 章(3 / 4)

            裴少淮早已養成了習慣,謄抄時氣定神閑、心如針細,從頭抄到尾一氣呵成,沒有出錯。

            酉時,鄉試第一場結束。

            收卷時,每組三名官員,分頭執行。收掌官取卷子,統一送至彌封官處,彌封官將學子身份信息折疊后,用白紙覆蓋,嚴嚴實實封住,再填上編號。

            全程監臨官在一側監督。

            最后,在騎縫處,彌封官、監臨官分別蓋上紫藍色的印章,這份卷子才算掌收完畢。

            卷子悉數收完,考生出場。

            裴少淮只是有些疲憊,算不上精疲力盡,他拎起食籃隨人流慢慢走出貢院,在長街外找到了伯爵府的馬車。

            少津、言成、言歸都來了。

            “大哥,你慢一些上車。”少津扶著他說道。

            “只是有些勞神,我并無大礙。”

            街上卻有不少學子累倒在地,只能由家人、奴仆背其上車,或者一路背回客棧。

            上車后,裴少淮說道“無需等貼卷了,直接回府罷。”他已檢查過幾遍,沒有失誤之處,自不可能會被貼卷,這點信心他還是有的。

            言成笑道“那是,哪怕十個有九個遭了殃,少淮都不可能被貼卷。”

            所謂“貼卷”,即由執事官們先概略過一遍卷子,把不合規的卷子篩選出來,當晚貼在貢院墻外,意味著此卷已經罷黜,學子明日第二場不必再來了。

            被貼卷的名目不外乎是這幾樣交白卷或者折紙漏過一頁吃了“白板”的,明顯沒有答完題目的,文中透露個人身份的,涂改嚴重或是字跡不清的,文章過于冗長不會中式的

            每回鄉試,十人當中便會有一人被貼卷。

            裴少淮在府中歇了一夜,八月十二這一日,三更天里再次赴貢院,參加鄉試第二場考試,依舊要在號房里待三天兩夜。

            第二場試論一道,判語五條,詔、誥、章、表各一道。

            論,論時策、論歷史、論綱常皆有可能,主要還是寫文章。

            判,即判案,寫判詞,考察學子對大慶律的熟悉程度,看其是否公正明義。

            其余幾道題則類似于寫公文,有規定的格式,只要練習過,難度不大。

            這三項當中,最重要的當屬判。士子唯有諳熟律令,方具備入仕為官的基本條件。

            考官判讀第二場的卷子時,亦是優先看判詞。

            故此,裴少淮先看了五道判題,前四道是關于承襲、產業、失手傷人、避不交稅糧等題目,裴少淮皆很快找到了對應的律法,有了打算。唯獨最后一道“姻緣案”,出得有些刁鉆,裴少淮細讀了好幾遍。

            此姻緣案也可稱之為逼婚事。案例中寫道,袁娘及笄后,與鄰村何大郎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交換了生辰八字立了紅帖,由此訂下了婚約。誰曾料想,何家靠一紙紅帖拴住袁娘以后,竟遲遲不行六禮、迎娶袁娘入門,多次相問也不予以答復。過了十年之久,袁娘年已二十五,本村有孫二郎上門求娶,袁娘不愿再蹉跎歲月,遂嫁與孫二郎為妻,已有夫妻之實。

            這個時候,何大郎不肯了,一紙狀書把孫二郎、袁娘夫婦告到衙府,請官老爺為其討回公道,把袁娘判給他當妻子。

            問考生應當如何判案。

            題目所列即為全部事實,考生不可另外再加條件。

            裴少淮心想,按大慶律所言,只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袁之間的婚約便成立,這么看,袁娘的行徑確實是毀約。可若是判袁娘有錯,讓她再給何大郎為妻,不免太古板生硬、不近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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