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玲張張嘴,知道說什么也沒有用,便又低頭吃飯。
飯后,梁氏拿出黃歷翻了翻,四月初十日子就不錯,于是就擇定那日去下定。暮豐聽了非常高興,當即便跑了出去,一定是去找秀英了。
暮煙姐妹倆回了房,梁氏則在她屋里,從衣柜里將存錢的匣子取出來,開始數錢。
銀子一共四十多兩,還有幾吊銅錢。這些錢要蓋一套普通的青磚房,足夠了。等秋后賣了藥材,給暮豐操辦婚事的錢也就差不多了,不用太為難。
暮玲問“煙兒,那四彩禮你打算給他們什么”
“就尋常的,酒,茶,衣料,首飾。”
“別太實在了,反正你給什么,他們都不會知足。”
“我知道,只是懶得與他們計較。”
次日暮煙一去商行,就將四樣東西挑齊了。兩瓶白玉酒,一斤中等碧螺春,一塊女子夏日里穿的錦羅,一支無鑲嵌的銀簪。
東西拿回家,暮豐興沖沖來看,一看就惱了“這東西也太普通了,沒有一樣拿得出手的,不行,都去換了酒起碼要胭脂醉,茶還要上次的什么黃芽,衣料要上等織錦,簪子就要上次我拿的那支鑲了東珠的。”
暮煙沒有理他,只輕笑一聲道“公子,您要的東西商行里倒是都有,可是要錢買,這些也都是記在我賬上的。您若是想換更好的,自己拿錢去買。”
梁氏過來勸道“這才小定,不能太過,小定都那么好了,那大定就沒的可拿了。”
“那我剛才說的那些東西,等大定的時候再拿。”
“行,聽你的。”
梁氏還覺得自己勸阻了暮豐不再鬧是件功勞,得意地朝暮煙使著眼色。
到了初十這天,梁氏收拾利落,領著暮豐,提著東西去了秀英家。秀英也沒有去工坊,今日是禮節性的男女雙方正式相看,男方要為女方插簪定情。今日過后,他們就可以正式開始交往了。
曹先生作為媒人也去了陳家,梁氏將帶來的四彩禮給李氏夫婦看了“只是小定,幾樣東西不算貴重,是個心意。”
暮豐親手將帶去的銀簪給秀英插在頭上“秀英,自今日咱就算是定下親事了,等我蓋好了新房子,就來娶你。”
秀英悄悄側首看看她娘,李氏朝她微微點點頭,秀英這才對暮豐笑著說“嗯我等你。”
曹先生在一旁恭喜道“恭喜兩家結成了親事。”
這時候一個十二三歲,樣貌與秀英很像的小姑娘從外面進來,這是秀英的妹妹,十三歲,叫秀蓮。
梁氏不好意思地摸摸身上“嗨你說我光顧著高興了,都沒給孩子帶些吃的來。”
李氏招手將秀蓮喚過來“都是大姑娘了,哪還能貪嘴,說起來她比你家煙兒還大呢可遠不如你家煙兒有出息。”
“可別這么說,看這孩子長得就伶俐,定是個極聰慧的。”
秀蓮進屋來,還是向梁氏和曹先生行了禮,不過動作極敷衍。她伸手摸摸秀英頭上的發簪“這簪子看著一般,做定禮怎么也拿得出手。”
只此一句話,足以暴露這姑娘的品性,既愛財又無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