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那邊“未經作者允許不會私自拿走發表”的允諾后,她才敢笑瞇瞇地,跟謝長晝說“秘密。”
謝長晝單手撐著頭,斜著點兒眼神看她,似笑非笑地,手背上每一條青色血管都分明。
他不信“怪事,你多大的人,哪兒來那么多秘密。”
十七八歲的孟昭寄人籬下,仰仗此人吃飯,眼巴巴問“那我能去嗎”
謝長晝納罕“為什么不”
他嘴上用的是反問句,背地里早已替她準備好了赴滬的新裝備。
白色的羽絨服、綴著小熊耳朵的帽子、小羊皮短靴,以及可以斜跨的有巨大鴨子圖案的書包,放在她桌上,像禮物一樣,等著她去拆。
孟昭看了吊牌覺得太貴,沉默著不想收,他居高臨下,拍著她的腦袋嘆息“拿著吧,哥哥給你記著賬呢。”
以至于后來,孟昭獨自在北京讀書、升學,無論收到多少鮮花和告白,始終不能忘記十七八歲,那個與上海冬日有關的黃昏。
她從比賽考場出來,被洶涌的人潮擠著向前走。
來往的人群中,謝長晝站在樹下,穿一件筆挺熨帖的黑色大衣,扣子一絲不茍,整個人筆直修長。
那時他比現在更年輕,芝蘭玉樹,帥氣得令行人頻頻側目。
在上海,沒有人一眼認出他是謝家大名鼎鼎的二少爺,也沒有人知道,這個溫潤漂亮的年輕人,擁有常人難以想象的財富,隨便一個小決定,就能在南方的商場卷起風暴。
他和和氣氣地,朝著她笑,來牽她的手。
問的第一句,是“寫完啦”
就那么個瞬間,心頭忽而一熱。
想要牽手,想要巨鹿路沒有盡頭,可以沿著愛神花園一直往下走。
他的手掌太溫暖,讓人生出錯覺,以為可以一直那樣下去。
這個人是我的,他是因為我,才來到此地。
但后來過去很多年,孟昭才知道,當時謝長晝在上海有個項目沒完成,陪她參賽只是其一,在上海的幾天里,他見了三個合伙人。
他這一生做過許許多多件“順便”的事情,順手丟個垃圾,順便扶個老人,順路捐個款。
她不過是眾多“順便”之一,而已。
“哎,昭昭姐。”孟昭思緒越飄越遠,童喻已經走到江邊。空氣濕漉漉,隔著這幾步路,小姑娘突然招手叫她,“你幫我拍個照吧。”
孟昭回過神,笑開“好啊。”
空氣潮濕,外灘人很少,路燈在腳邊留下孤零零的燈影,順著江邊,一路鋪展下去。
這一年童喻大四,短發齊劉海,背棕色的牛津包,紺青色的毛呢大衣在冷空氣里被吹得領口搖晃。
光線昏黃柔軟,她的笑容在霧氣中定格。
孟昭放下手機,突然想到,這才是真正的“怪事”
她跟謝長晝在一起那么長時間,沒有留下一張照片。
他們明明相識十余年。
沒有痕跡,不得圓滿。
就像她在他的人生里,根本不曾出現。
兩個人慢吞吞笑著鬧著,步行回到住處,在空調暖氣里,脫掉圍巾和外衣。
電腦里,材料下載得七七八八,趙桑桑還沒回來。
童喻嘟囔“她是不是跟著教授們出去吃飯了,至于這么久嗎”
孟昭所有心思都落在圖紙和明天的展示上,手指敲得鍵盤啪啪響“什么”
“沒。”童喻撇撇嘴,放下包,翻出卸妝油,“我說,我先去洗個澡。”
剛放熱了浴缸里的水,桌上手機又震起來。
童喻卸妝卸到一半,匆匆跑出來接,忘了關免提,那頭喧嘩嘈雜盡數傳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