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城市另一邊,某個人手機購物平臺上的一份雜志訂單,顯示為已簽收,簽收人前臺轉本人。
一周后,陶箏又收到了一份文件快件。
郵政寄件,是份仲裁庭傳喚通知,前公司認定她違反了與之簽訂的競業協議,舉證狀告。
信函上點出前司要求她立即從派盛離職,停止損害前司利益的行為。
支付120萬違約金額,并全額退還她離職后公司打給她的10萬競業款。
陶箏拿著傳喚單,好半晌回不過神。
她怎么也沒想到,自己竟會有一天,要與前公司對簿公堂。
握著傳喚單沉思時,她才想明白,上周收到的雜志,原來是前司為了確認她的確入職派盛,而做的一個小手腳。
她接收了那份雜志,便相當于證明了派盛這個地址里有她這個人。
然后前司對她的指控才算表面成立。
仲裁庭的傳喚單,也才能順利寄到她手里。
被愚弄的恥恨和被攻擊的憤怒沖上大腦,她面頰瞬間發燙漲紅,手指卻冰涼。
前司是出版社,她是主編。
現在是在影視公司體系下設立獨立工作室,做的是編劇工作。
怎么就競業了呢
她既沒有用上一個公司的資源,工作職位和公司屬性也都變了,哪里就跟前公司競爭了
而且離職的時候,也算好聚好散吧,她交接工作也做的很認真。
很多人一輩子都不至官司纏身,陶箏也沒想到自己會遇到。
法律是一把最嚴厲的閘刀,忽然就架到她頸上,令她又覺荒謬,又覺害怕。
老百姓間有句諺語,叫窮死不做賊,冤死不告狀,從中便可知中國人對打官司的畏懼之情。
強壓情緒,她百度搜了半天競業和仲裁庭。一個小時后,捏著手機拐到陽臺,沉吟良久,才給前司時的領導撥了電話。
“林總,我完全沒有違背跟咱們出版社的競業協議,今天怎么收到了咱們出版社狀告后,仲裁庭發出的勞動仲裁開庭通知呢”
陶箏語氣很冷靜,態度也禮貌,但林總編的回應卻顯得敷衍
“我也不知道啊,是公司法務提交的吧”
“最近法務部門可能在處理這種事你要不給法務打個電話吧”
“我真的不知道啊,你還是聯系下法務吧。”
只有推脫,多一點信息都不涉及。
陶箏無論真誠也好,咄咄逼人也好,軟言問詢也好,都未能讓兩個人的對話深入。
曾經多年的共事情分皆不再,對方顯然知情,卻不愿多透露一句,只想早早打發她掛電話。
最后她也只能無奈道別,握著手機吹了好半晌冷風,心煩意亂之下,她撥給了陳書宇。
突如其來的禍端和前司的惡意與冷漠,令她痛苦又羞憤。
在脆弱時刻,她需要他。
電話響了很久,在她以往他不在手機身邊時,才終于接起。
“喂”他的聲音從話筒中傳出,響在耳邊。
陶箏眼眶忽然紅了,想哽咽著說她被欺負了,將要一個人去面對一家大企業的惡意,與一個集團打官司,她該怎么辦
她明明沒有違反競業協議,既沒有去前司的競爭公司,也避開了前司的業務,為什么還會被告
她對爭吵和別人的負面情緒很敏感,本能逃避與人起沖突,偏偏竟遇到這種事。
“書宇,我”她低低開口,卻立即被打斷。
“陶箏,我這邊正開會,一會兒回你。”說罷,不等她道出始末,便掛了電話。
“嘟嘟”
陶箏望著手機,手指微微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