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生記者再度轉換賽道前,鄭謙益先去找了親媽。一是告知親媽,她要辭職有別的事干;二也是跟上司道歉,自己可能用了歪門邪道去解決糾紛。
代表歪門邪道的和解書被李女士隨手放在一邊,她雖然也有些好奇女兒怎么突然會鉆空子了,但她更好奇,女兒又找到了什么別的事做
鄭謙益給自己找的新工作是回歸老本行,當個律師。她的律師執照可沒有被吊銷過,只要找到當事人得到對方聘用,隨時可以上崗再就業。而她的當事人如今被關在監獄里,還得她去找樸泰勇調資料,先見當事人。
不過女兒跟媽媽說的只是,“我打算再去當一回律師。”
“律師”前法官好奇,“為什么事或者什么人打官司”
聳肩笑開的鄭謙益表示,“秘密”
“秘密”媽媽也笑了,“連我都不能說都秘密”
點頭的女兒回,“說了您會阻止我的,必輸的一場官司。”
“那你還打”
“我想打。”
李美貞沉默片刻,招手讓女兒靠過來一點,等她湊近了,拍拍她的小腦袋,“去吧。”
告別媽媽的女兒走了,鄭謙益要去打一場必輸的官司,幫助的還是一個小人物,還是某個特定的人。但她這次準備身兼律師和記者兩個職業,前一個職業用來幫人,后一個職業用來抨擊這個操蛋的社會。
案件是初審就已經輸了的案子,二審也沒贏,三審依舊維持二審判決,這已經是終審了。先說明一點,終審不能再上訴,但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申請重申。
鄭謙益準備走的就是重申這條通道,而新的證據么她決定先見過當事人后再決定是否走歪門邪道,偽造一個新證據。
已經被判處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的當事人是為醫生,去年他幫助一名未成年少女,以刨腹的方式進行墮胎或者說是生產。嬰兒已經滿三十四周,差不多八個月。孩子生下來體重就有四斤多,早產兒這個體重算正常了,也能哭了,基本就是個嬰兒,是一條命。
讓生產變成非法墮胎的原因是,少女的母親告知醫生,她的女兒是被人性侵導致懷孕。醫生受不了那位母親再三的懇求,以胎兒不健康為由,將胎兒溺死于提前準備在手術室里的水桶中。胎兒的尸體被送入冷庫,最后以醫療廢棄物的名義交給專業回收者燒毀。
這個案子跟此前說過的由于法律流程走太慢導致少女懷孕八個月才墮胎的案件非常相似,不一樣的是,這是去年發生的事,此事少女也沒有報警,一切行為都是私下操作。換句話說,這件事從頭到尾都不合法。
哪哪都不合法的事,一審中,醫生被告墮胎罪、殺人與毀尸罪,被判三年六個月,同時吊銷執照三年。之所以判刑那么輕是少女和母親作為當事者不停的遞交請愿書希望輕判,再者當時關于禁止墮胎是否違憲滿世界在吵架。風口浪尖上的案件,媒體關注度又高,法院就從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