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作為如今華夏也是獨一份兒的刑事訟師,這個行當的太多規矩,是讓人有點兒摸不著頭腦的,甚至可以說是透著那么的不友好刑事訟師不像是民事訟師,必須是經過衙門的許可才能拿到身份文書的。像是王劍如等人,她們之所以不用再做認證,只是因為考入法律學校時就已經經過了考察,像是身份有問題,或者到買年份不足,身上帶有官司的,有重大違約記錄以至于被扣了政審分的,都不能入讀。
就這,其實還只是身份上滿足了要求,按照老師們的話風,之后,等買地的新刑法頒布之后,很可能會推出訟師科舉,沒有通過法律考試的訟師,可以作為普通人來幫助雇主處理民商案件,但刑事案件是不能登堂辯護的,這就又是一個敏地從來未曾有過的規定,敏地的訟師有個童生、秀才的功名也就很夠混了。這要還特意參加考試,那就有點讓人無法理解了要是擅長考試,還來做這個干嘛
門檻這么高,收入卻是有限,這種種設計確實讓人困惑,買地是希望有刑事訟師這個職業嗎要說不希望,為何法律專門學校里有相應的課程,這要說希望吧,這些規定又感覺是不讓人來干這行的意思。尤其是這個報告義務,更是讓孫玉梅很疑惑這訟師不就是為主家平事的嗎接了案子,在這件事上那就是自己人了,這就和媒人說和似的,你要是知道媒人和你不是一條心,那這事兒還怎么辦根本就不能成。
對這一點,沈期頤也十分疑惑,又因此想起大敏律里,親親相隱的規定來,因道,“這也是新的刑法還沒有出來,一直在沿用大敏律,所以還沒顧得上改吧,以這個刑事訟師的規定來說,很可能新刑法也會破除親親相隱的說法,從此以后,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可能都是要治罪的了,百姓也會肩負上報告的義務這么說來,對刑事訟師的要求才算是合理。”
“什么以后親人犯案也要去官府告發”
比起對刑事訟師的報告要求,顯然沈期頤的這個猜測,更讓孫玉梅無法接受倒不是說她家里就有人惡貫滿盈了,只是這種改動,對司空見慣理所當然的觀念,肯定是巨大的沖擊在敏地,如果親人出首,尤其是小輩出首長輩,除非是謀反這樣的大逆,否則哪怕是查實了,也得不到褒獎,甚至還要問罪。
如果你家里有人殺人了,你不能去告官,不然,殺人犯倒霉了,你也落不著好這就是現在通行的觀念,出首親人的百姓,不但要受責罰,而且在本地輿論會完全坍塌,成為遠近聞名的吃里扒外之輩,隨時會被人指指點點從小在這樣的觀念下長起來的,忽然間有人告訴你,家里若有人犯罪了,得趕快去舉報,也不能藏匿他,否則可能會被官府以同謀治罪,這叫人如何能接受得了
但是,買地的更改,理由也是充分的,王劍如一句話就終結了孫玉梅的抗拒,“玉梅姐,這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嗎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這是親親相隱的出處,論語里的,可買地又不以儒學為道統,我們自有我們的道統,法典中,那些基于原道統而生的規定,若有和現用道統沖突的地方,將來都少不得要一一地改過來。”
因又道,“如果立法委員會那邊沒有揪出來這些規定,那么,不是專業能力太差,就是思想上還有不少儒學的殘余,日后要進步就怕是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