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館。賣的不只是茶,還有酒。末日之前,茶館的生意火爆,茶館的邊上,有很多售賣各種零食下酒菜的小商販,末日之后,糧食緊張,自己都不夠吃,自然沒人出售了,但是生意還的做,怎么辦?
茶館的老板想到了辦法,原本的花生米減少了三分之二,加入了蘿卜干。在食物充足的時候,蘿卜干,只能作為調味品,偶爾吃一吃,而現在,缺少食物的情況下,忽然發現蘿卜干其實也很香。
于是,十幾粒花生米一小撮蘿卜干,就能坐一上午。末日之后,信號混亂,手機成了磚頭,除了看時間,都不會到還有什么用,偶爾充當一下手電筒。
沒了手機打發時間,無聊的人就涌入茶館,不管是吹牛還是打探消息,茶館都是一個好去處,有錢的點一壺酒或者一杯茶,手頭拮據之輩,就只能在邊上看著了。
三狗子是茶館的常客,末日之前,他就是一個街頭混混,末日之后,獲得了進化能力,被一個富豪聘請為保鏢,后來,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富豪被喪尸咬死,三狗子霸占了富豪的家產,一下子從貧民變成了富豪。
富豪的太太已經年過花甲了,要不然,怕是也會一同被三狗子霸占。當然,這件事很少人知道,三狗子應該也是知道這件事不光彩,所以,他帶著錢財,換了一座城市生活,過山上了大爺一般的生活。
他獲得的錢財足以擠入上流社會了,但是他不喜歡上流社會,反而對市井氣息的茶館情有獨鐘,茶館的老板自然喜歡三狗子這樣的客人,沒有價值,出手豪闊,重點是他很能侃,每次都能吸引很多人的圍觀。
開門做生意的人,不怕客人多,就怕冷清。
“……話說,當時的情況,你們是不在場,沒看見,不然就會知道有多危險了,金剛魔啊,你們知道什么是金剛魔嗎?三層樓那么高,那棟大廈看見沒有?就是金色玻璃的那棟——”三狗子左右看了一眼,指著遠處的三十六層的大廈。
“那是威信集團的總部大廈!”一個頭發油油的中年男子道。
“這種大廈,在金剛魔的面前,一拳就能砸到,毫不夸張的說,一只金剛魔就能毀滅一座城市,我的實力還可以吧,連金剛魔十米都沒辦法靠近,金剛魔只是朝著我這個方向走過來,距離十五米的時候,我就被震飛了,那感覺比被重型卡車撞了還要痛苦——”三狗子回憶起來,依然一陣后怕。
“三狗子,你傻嗎?這么厲害的喪尸來了,竟然不跑?”
隔壁桌的大漢身量不高,頭顱很大,還留著一頭烏黑但是并不飄逸的長發,整個人看起來油膩無比。
他的面前放著一碟子青花豆和一瓶牛欄山,自飲自酌,好不享受。
“長毛,你以為我不想跑嗎?金剛魔的速度太快了?看起來很笨重,一步踏出就是幾十米,我把吃奶的力氣都使出來了,距離卻越來越近。”三狗子道。
“你還能活下來,說明遇上貴人了。”壯漢長毛好奇,“按照你的描述,金剛魔近乎無敵,是誰救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