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球迷中曾經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討論。
如果一支球隊五名首發球員全都是全明星級別的球員,那么這支球隊是不是就一定能夠奪冠?
一些人認為肯定能夠奪冠,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并不一定能奪冠。
這就好比國際大賽上,美國隊的陣容無疑是最強的,全明星陣容,可是在國際大賽上也并不是每次都能奪冠。
一樣的道理,排除國際大賽和nba的不同,排除球員之間的默契度,也還有其他不可忽視的影響因素。
比如五名球員全都是全明星級別的球員,那么在場上球權怎么分配?戰術配合以誰為主,該怎么打?
所以nba還有一種說法,考驗一個教練的能力有兩種辦法。
一個是把他放到一支沒有明星球員的球隊,看他是否能將一群普通球員糅合在一起,并打出足夠好的成績。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把他放到一支全是明星球員的球隊,看看他能否將這些明星球員調和的足夠好,讓他們相得益彰。
不言而喻,如果一支球隊全是明星球員,那么他們的陣容無疑是強大的,可是卻未必就是無敵的。
因此,秦昊并不認為找來一堆未來的全明星組隊,就一定能夠稱霸nba。
何況先不說行不行,球隊的薪金空間也不允許。
nba聯盟為了球隊之間的公平,保證nba的競技性,不至于一家獨大,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選秀制度,打進季后賽的球隊沒有“樂透區選秀權”,戰績越差的球隊獲得高順位選秀權的機會越大。
又比如工資帽制度。
還有交易審核制度。
當初保羅差點和科比聯手,聯盟為什么要阻止?
就76人隊而言,目前的薪金空間已經極小了。
首先是秦昊和巴特勒,兩人是10年新秀,已經打了三個賽季,明年就是新秀合同的最后一年,以他們的表現,76人隊肯定是要留下的,所以在總決賽結束之后,76人隊就已經和他們溝通過,會提前續約。
而且兩人都將是頂薪續約。
秦昊打了三年,兩次入選東部全明星首發,并奪得常規賽mvp,總決賽mvp,早已達到了“羅斯條款”,將簽下一份超級頂薪合同,預計將是4年8000萬美金,或者是5年一億美金以上。
而巴特勒雖然還沒滿足“羅斯條款”,但他已經入選過一次全明星首發,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明年也有很大希望入選。
所以巴特勒的合同也將是一份超級頂薪合同,只是有附加條款,只有他在明年再次入選全明星,達到“羅斯條款”的標準,才能拿到全額薪金。
即便是沒有達到,也是一份普通頂薪合同。
這一下就是兩個“超級頂薪”合同,如果兩人都簽5年,那么一下子就是兩個億了。
此外還有小卡。
以小卡的表現,和秦昊、巴特勒組成“費城三少”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他們三人將是76人隊的未來,所以明年76人隊也要提前續約小卡。
小卡的新秀合同還有兩個賽季,這個賽季他就已經入選了“最佳防守陣容”,在未來兩年,未必不能達成“羅斯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