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瑪,這就有點讓云越不理解了:
“他們不是唱片公司嗎?怎么我去拍戲的收入他們都要抽成?這太心黑了吧!”
云越雖然想走娛樂路線,但他對娛樂圈的一些規則不是很了解,如果云越沒有周子清這個岳父,也不知云越這個菜鳥要被那些唱片公司坑的有多慘。
周子清值得耐心地給云越講解唱片公司的一些規則:
“作為一個公司最根本的目的是賺錢,如果簽約的歌手是一張白紙,那么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甚至千萬的形象、服裝、造型、歌曲制作MV拍攝、藝人培訓等各個方面需要公司大量的投入,風險極大。
同時除了這種硬件投資外,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對歌手宣傳推廣,少則半年多則無限期,而最終歌手沒有做火,那么公司將損失巨資,而且這些年歌手當中只要出名就解約跳槽獨立門戶的比比皆是,如此一來,唱片公司將血本無歸。
正因為唱片公司的巨大投入,所以才會對旗下的簽約藝人的所有商業演出,唱片銷售,拍戲等高比例抽成,而想簽約唱片公司的新人,根本就沒有任何反抗的資本。
現在的唱片公司與歌手簽約,簽約時間是3年—10年不等,一般在5-年—8年這樣,歌手與公司利益分配比例為(第1年—第3年歌手創造的純利潤分配比例1:9,第3—第5年—8年分配比例4:6,成名后分配比例6:4)。
為什么會是這樣的分配比例,因為頭三年基本上是公司資金投入期,后三年為收益期,最后為分享期。”
【落葉知心話:每個有音樂夢想的人最渴望的就是簽約一家好的唱片公司,把自己的音樂才華展現給更多的人分享,據統計全國有近50-80萬人(包括在校音樂專業學生)懷揣夢想已經踏進或將要踏進娛樂圈,那么這幾年全國成功包裝的歌手不足5人,那些想成為10萬分之一朋友,請慎重了。】
這四家唱片公司就是看在云越在網絡和國際上有一定的名氣,他們才給出了百分之七十的抽成,這對一個新人來說,已經是非常大的誠意了。
但云越是什么人,他可是一個有神通的小道,還有一位在天庭超市當經理的師傅,什么歌曲,什么劇本,什么小說都是信手拈來。
所以這四家唱片公司出的那個簽約條件,云越實在接受不了,那云越今后找誰做經紀人啊?不如,不如就讓自己的岳父來當經紀人好了:
“爸爸,今后就由你來當我的經紀人吧!這樣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
周子清略微思考了一下,搖點頭說道:
“現在還不可以,我認為你應該接受環球公司的雷蒙德,他雖然是打著來教你的名義,但我知道環球公司是真的想簽下你。
你現在完全可以跟著雷蒙德學習音樂,雷蒙德在全球歌壇還是很有影響力的,環球公司在全球的影響力和渠道也非常的棒,而我們卻沒有這方面的資源,此時讓我來做你的經紀人,并不妥。
等你有了一定的名氣,再和環球簽約,那時候你就資格和環球公司談條件了,而現在你作為一個新人,卻沒有資格和別人談條件。”
周子清的安排完美而周密,云越自然沒有反對的道理:
“爸爸,那就按照你說的辦,其它的四家唱片公司你就打發走吧!我和雷蒙德單獨聊聊。”
云越需要雷蒙德教他如何唱歌嗎?其實完全不用,這個老師只是名義上的,畢竟雷蒙德不可能長期在SH呆著來教云越,他只能偶爾通過網絡給云越一些唱歌方面的建議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