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誰說沒有法律規定。我建議剛才那位,回家再打開《治安管理處罰法》,仔細拜讀,潛心研究,再下這樣的定論。罵人也是有
法律后果的,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特別是你當眾辱罵,其行為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根據《刑法》刑法第246條的規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如果在公共場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后果,則是觸犯了刑法規定的侮辱罪。”
…………
隊長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時間差不多了,就高聲說到。“好了好了,時間到,自由辯論正式結束,下邊呢,我們有請評審團就剛才的自由辯論給以總結。”
聽到剛才正方與反方,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地辯論,早就按耐不住,急著發表意見的評審團成員們,一聽到該我們來說話了。那可是爭前搶后,一個個開始了評論。
評審團成員:“她罵你,不對,你打她也不對,兩下相抵,誰也無過。兩個人都有錯,扯平了。”
“很多人想當然的認為是打人更惡劣一些。我認為一樣惡劣,一樣要受到懲罰。”
“我們不都聽說過嗎,‘打是情,罵是愛’,這打罵嘛,自古以來就是一對難解難纏的怨家。”
“這樣吧,看大家辯論這么久,口也渴了,我覺得雙方都錯也都對,正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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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法,合法,應該依法治國嘛;反方看重的是理,你先罵人我就打你,合理,是為道理。”
“我們呢,今天做個和事佬,合情。這合理合法合情擠在一塊,就說得通了,家和萬事興嘛。”
“人不親土親,河不親水親。是啊,咱們都一個隊的,算是一個大家庭,‘清官尚且難斷家務事’,是不?”
“‘家丑不可外揚’。我剛才聽說,有好多個外隊的群眾,準備過來看咱們隊的笑話呢。”
“家呢,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更不是講法的地方。”
“這么說吧,如果雙方都感覺到還不行。有句名言不是說嘛:‘要想公平,打個顛倒’。對不?”
“這樣,齊江,你現在開始罵她,罵她兒子沒屁*眼,罵他老公朝三暮四,罵她父母明天合葬,罵她祖宗十八代,或者三十六代,要不,七十二代,看她能忍不住不能?”
“那個惡婦,你現在伸手,去給齊江一把掌,不行就兩巴掌,或者三巴掌四巴掌。這樣行了吧?”
“怎么著?你們都不想動口動手?那這樣吧。今天,我們做東,大家都鄉里鄉村,街坊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對不,小酒一喝,啥都有,感情好的一口悶,感情淺的舔一舔。”
“總之,‘化干戈為玉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