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俗話說的好,政治就是交換妥協的藝術;但這是建立在并不具備相對優勢,或是資源充足的通常情況下。就算作為體制內的當權者,也要割舍一些不那么要緊的利益或是次要權利,來換取配合。
當如果你占據了壓倒性的巨大優勢,或是擁有足以無視規則的強大力量;隨隨便便都能打破,別人需要相互妥協和保持默契,才能維系的框架和體制。那就輪到他人顧全大局,對你進行妥協和退讓了。
江畋當下在嶺西的域外之地,面臨的就是這種特殊狀況。因為他既不需要考慮,本地諸侯外藩的利益得失,也不用受制國朝體制下的官場規則;對于仕途前程的更是幾近無欲無求,卻能隨便掀了桌子。
因此,在與地方勢力的交涉和溝通上,很容易形成不對等的巨大壓力。就像是這次蒙池國的變亂,其實無論哪家最終勝出上位,都必須保障江畋以妖異討捕/都巡御史,在當地所布置和安插的潛在勢力。
但江畋還是主動出擊了,其中理由也很簡單;給那些爭權奪利之輩和潛在的野心家,樹立一個榜樣而已。任何沒有經過交流和準許,就肆意破壞秩序和挑起戰亂的行為,將遭到毫無差別的打擊和毀滅。
更何況,在那些叛亂者的軍隊中,還出現了被明令禁止的異類和妖邪,大開殺戮和追責處置起來,根本無須留手,更不用擔心后果。只是那位少女國主,好歹算是江畋在嶺西,第一個變相的扶持對象。
因此,這次大規模的叛亂之后,江畋也適時給她一個暗示,或者說是潛在的承諾;只要她能借機解決叛亂,造成了領國的動蕩和權利空缺,完成諸多的善后處置工作;就不介意支持她做一個真正國主。
哪怕為此預先小小借用一下,江畋現有的身份、名頭和權威;也不是不可以容忍的事情。要知道,蒙池國主和西河郡王,雖是一體兩面的頭銜;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擁有不同的政治意義和潛在的規則。
蒙池國主代表的是,對內領國十一州官民將吏,八州藩屬、封臣、藩士的統治權和管轄義理。而西河郡王則代表著,在天朝宗藩體系內的等秩地位;及作為地域諸侯宗藩之長,領導和干預的名分大義。
因此,涉及到蒙池國主的繼立和更替,乃是名正言順李氏的家事和內務。但是作為皇家遠宗的西河郡王頭銜,就需要在國朝的宗藩體系內,經過宗正寺和宗藩院的雙重確立,需要一套冗長的冊封流程。
其中更伴隨著巨大的無形利益,和時代延續的潛在政治影響;因為,西河郡王府在通常情況下,是可以代為天朝征集/催繳,諸侯外藩的例行貢賦和奉獻;同時在遠赴中土時也有派兵押運和護送的職責。
為此,在數年一度的大貢禮期間,甚至可以對周邊的諸侯外藩,名正言順的攤牌人力物力,乃至是抽丁出兵協同行事。或是修補道路橋梁,或是合力清繳沿途的匪患、流賊;乃至是入境追捕不法之徒。
巡行騎兵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經過各方博弈和利益交換,最終妥協出來的重要產物。因此,作為大唐安西都護府與西國大夏之間的緩沖地帶,同時也是東西商道、南北諸侯外藩,四方樞紐的要沖之地。
蒙池國一旦成為包庇和扶持,地下妖邪團體/非法組織的幕后靠山,那其造成的潛在危害性,就會隨著四通八達的道路商旅,擴散和流毒的到處都是。但若能因此轉變立場,那足以隔斷和破壞其流動性。
因此,江畋也不介意在多手布局之后,再加上一個潛在的保險措施。哪怕新上位不久的國主,暫時還沒法達到預期中的基本要求;但光是在官面上做出的表態和立場,就足以影響和帶動周邊諸多勢力。
因此,從瀾海城內敗逃出走的叛軍大都統/夏藩藩主夏金平;也沒有回到了自己位于波州五峰城的藩邸,而是一路接連奪取了驛馬換乘,頭也不回的向著最近的邊境逃去。只求在消息傳開之前逃出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