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國:談論跳崖的,怎么扯到談戀愛了,跑題了啊。
眾人反駁王建國:拉倒吧,什么話題開始怎么了,目的是開心,聊到那兒,算那兒,定這個調調干什么?
17、徐女士丟豬腿,找回時已以被腌制好了,發現口味比腌得地道好吃。
評論一:不對味啊,有貓膩。
眾人:那兒有貓膩?
沙發:豬腿丟了,而找回時,已經被腌制好了,徐女士如何就能判定這個腌制好的豬腿就是徐女士丟失的呢?
評論二:我想喔,有可能,徐女士向這個腌制好的豬腿問了三聲,你是我家的豬腿嗎?然后,那個腌制好的豬腿回答徐女士了:是的,是的,真是的。哈哈哈。
評論三:問題出來了,既然很難說出這個豬腿是徐女士家的,就反證,徐女士是偷了別人家的腌制好的豬腿,被人家抓個現行,而不得不進行圓場的謊言。
評論四:三樓的理論不成立,新聞上表述了,徐女士說了,腌制好的豬腿比她自己腌制的好吃,由此得出結論,徐女士已經將這豬腿燒過了,還吃了,才會有這樣的結論。肯定沒有被抓現行。
評論五:問題又來了,徐女士是在那兒找回她家的豬腿的,還是已經腌制好的。這不是證明,徐女士的豬腿是被別人偷去了,偷盜有沒有罪?
王建國:媽蛋,成推理小說了,聽得腦殼疼。疑點太多了,剪不斷,理更亂,我懷疑是假新聞。
評論六:也許徐女士在她的豬腿上刻字了,上寫五個大字:徐女士所有。
眾人:噴五樓的,太TMD無厘頭了,誰家會在豬腿上刻字啊。都刻字了,還偷回家腌制。腦袋進水了嗎?
評論七(學霸又出場了):如果猜測不錯的話,找回這個腌制好的豬腿,應該沒花費徐女士太大的精力,有可能就是她的鄰居。如果拿了徐女士豬腿的人是在千里之外的話,徐女士難道長了狗鼻子,聞著味道就找到千里之外了不成。
評論八:NM有可能又是一個刷存在感的人。如今為了成為流量明星,無不用其極。
18、一男子在摩托車上貼:“告訴你個秘密,我喝酒了。”警察一查,還真是的。
評論一:這叫NO作NODIE,哈哈哈。
評論二:自以為是王者,沒想到連青銅都不如,哈哈哈。就好比小偷,非要向反扒大隊長下手。
評論三:又是一個刷存在感的家伙,你既然想刷存在感,就不要喝酒啊,氣死警察蜀粟啊。
沙發:哈哈哈,我不是說了NO作NODIE啊。
評論四:也許這家伙酒喝大,把貼了這個僂哥的事給忘記了。
評論五:哈哈哈,這家伙,就應該叫僂哥,夠僂的。
王建國:如果是酒駕還好點,是醉駕,哈哈哈,要吃公家飯,包吃包住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