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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六二章 大手筆(1 / 2)

            自己在宮里面都不會這么吃,這實在是有一些過于奢侈了。有錢了自己都沒有這么吃過,現在大明還沒有到鼓勵消費的時候。

            可是潘季馴卻在漕運總督衙門搞了這么一出。這些東西要花費多少錢?這些錢誰出?

            可這事在潘季馴看來不做還不行,皇帝到你這里來了,你都招待不好,是怎么做臣子的?

            自己還不好說潘季馴,因為官場從上到下就是這種風氣。這種事別說現在了,到了后世都很難解決,招待費超標一直都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除了貪腐之外,真超標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所謂真超標,就是真的被吃喝花用了。

            朱翊鈞沒掃興,也不會說潘季馴什么。這種事沒辦法,想要真真正正的解決,還是要從更高的層面去做,比如當年海瑞搞出來的《督撫憲約》。

            《督撫憲約》規定巡撫出巡各地,府、州、縣官一律不準出城迎接,也不準設宴招待。考慮到朝廷大員或許仍須稍存體面,他準許工作餐可以有雞、魚、豬肉各一樣,但不得供應鵝和黃酒,也不準超過伙食標準。

            這個伙食標準是:物價高的地方紋銀三錢,物價低的地方兩錢,連蠟燭、柴火等開支也在上述數目之內。

            這個伙食標準在大明是不可接受的。用大明朝的官員的話說,有損體面、有損斯文,簡直丟盡了讀書人的臉!

            吃吃喝喝一點算什么東西?

            吃一頓飯,沒有吹拉彈唱、沒有歌舞,那還叫飯嗎?

            不能喝酒,怎么吟詩作賦,這還是讀書人嗎?

            不能紅袖添香,還怎么過日子,當官的怎么能受這樣的苦?

            可是這標準放到后世,就有很多人能理解了。

            朱翊鈞想要改,也只能通過這樣的方式。只不過需要的時間還很長,要慢慢來、一步一步的來。眼前是肯定行不通的,還不是時候。

            吃過晚飯之后,朱翊鈞讓人把東西都撤了下去,帶著潘季馴到了一處地方坐下。

            茶水點心也送了上來,君臣二人準備說點話。

            “愛卿這些年一直都在和河打交道,”朱翊鈞問道:“在這淮安城里也呆了很多年,不知愛卿對兩淮的鹽場了解多少?”

            聞言,潘季馴就是一愣,陛下怎么會問這個問題?

            他雖然是漕運總督,還兼著江淮巡撫,可實際上他的實際權力并不在這個上面。

            漕運總督是實職,他的確能管事;江淮巡撫卻并不是那么回事,很多事他也管不了,更像是為了他做事方便而加的一個官職,畢竟兩淮這片地方是屬于南直隸。

            人家有什么事都直接到南京去了,南京六部那邊會直接做主,根子也留在南京城里,對他這個兩淮巡撫并不是很看得上眼。鹽場的事,跟他更沒有什么關系了。

            因為他們的直屬衙門是揚州轉運使衙門。揚州轉運使,位列三品,實職官員,那也是一個位高權重的位置。關鍵是獨立性很強,外人很難插手。

            人家有事也是直接找南京的戶部,而不會找潘繼馴。在這方面潘繼馴了解的不多,但也知道那里面貓膩特別多。尤其是兩淮鹽場,簡直就是個大坑。

            潘季馴不知道皇帝要干什么,只能緩緩的說道:“回陛下,臣所知不多。這些年,臣走遍了淮水、走遍了黃河了解各地的氣候地形,實在是疏忽了地方政務。”

            說這話的時候,潘季馴一臉的慚愧,低著頭有些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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