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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變通(1 / 2)

            城郊,軍營,大量兵卒在靶場射箭,代表各自府兵軍府,進行比賽。

            如今是秋末,兩淮、河南府兵輪番入行在,接受天子校閱,順便演武、競技,展示自己訓練成果。

            射箭自然是比賽項目之一。

            比賽分個人賽、團體賽,因為參賽人數很多,所以“小組賽”需要的場地很多,李笠站在演武臺上舉目望去,只見到處都是人。

            “和廟會一樣熱鬧啊。”李笠感慨著,看向旁邊的亳州刺史王琳:“亳州的府兵,有信心奪冠么?”

            王琳笑道:“信心肯定有,但是,其他參賽隊伍也很厲害,勝負未曾可料。”

            李笠看著手中一張弓,和王琳議論起來:“亳州改進的弓,近距離射重箭效果不錯,你們是怎么摸索出來的?”

            這張弓為筋角弓,弓梢比尋常筋角弓長,屬于“長梢弓”,用來射重箭,效果不錯。

            王琳介紹起這種弓:“就是不斷試,哪種效果好,自然就在其基礎上改進。”

            弓有長弓(單體弓)、筋角弓(復合弓),筋角弓又分長梢弓、短稍弓,無論哪種弓,射箭時,可以拋射,直射,交戰距離在數十步左右。

            一旦碰到著重甲的敵人,箭矢的殺傷力就有些不夠。

            可能對方被射成刺猬,卻安然無恙,所以,對付披甲敵人,要把距離放近了射。

            做到極致,就是在十步以內距離射重箭,以求有效的破甲。

            在十步距離內以強弓射重箭,對方穿什么鎧甲都沒用,除非用盾牌擋。

            尤其是射臉,中箭者當場必死,連掙扎的機會都沒有,哪怕戴著鐵面。

            所以,重箭近射戰術可以有效的破甲、重創敵人,但射重箭,必須用強弓,弓力越大,能開弓并從容瞄準的人就越少。

            一味加強弓力不可取,作為變通,得在個“弓型”上做文章。

            于是有人借鑒“杠桿原理”,將弓梢加長,變成小杠桿,如此一來,同樣的拉力,可以拉開更大弓力的弓。

            弓梢變長,就是長梢弓,古來有之,無非是弓梢能有多長。

            但是,相比射速快的短稍弓,長梢弓用的人較少,短稍弓射輕箭,射速快、軌跡又平,射得又遠,自然更受歡迎。

            王琳做了總結:“考慮到近射破甲,臣以為,長梢弓為佳,重甲步兵以長梢弓抵近射箭,威力才能最大。”

            李笠想了想,說:“所以,騎馬步兵們,攜帶的步弓,最好是長梢弓?配重箭?”

            王琳點點頭:“對,騎馬步兵,只是騎馬移動而已,既不奢望騎射,也不是為了跑到某個地方,和對方弓手隔著數十步對射。”

            “他們是著重甲的步兵,行軍時騎馬代步,作戰時騎馬移動到敵陣某一個方向,然后下馬,徒步進攻。”

            “臨白刃戰前射幾支箭,既然講究重箭近射破甲,就該用長梢弓。”

            不錯的戰術原理,李笠很滿意。

            精銳的騎兵,練起來費時間,成本也高,

            那么,作為變通,可讓步兵騎馬代步,增加移動距離和范圍。

            作戰時,下馬步戰。

            因為有馬代步,所以即便人身著重甲,對體力的消耗也沒有全程徒步那么累。

            還是因為騎馬代步,所以對馬的要求沒那么高,坐騎不需要是戰馬,好馬,可以是馱馬、駑馬,或者騾子。

            甚至驢都行。

            這就是亳州府兵的變通選擇——“升級”為騎馬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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