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劉志明傻吧,其實也并不傻,只能說張良太狡猾了而已,更或者說他對于系統里的作品有著更深的了解。
2%這樣的收視率,對于華夏娛樂圈的綜藝節目來說,的確已經是一個很高的數據了,并不是誰都能達到的,特別還是如今這么一個唱歌類綜藝泛濫的年代,2%的收視率,就算是張良的作品,劉志明感覺能達到2%都已經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更別說別的了。
所以,他所考慮的方向自然是能達到就不錯來考慮的,會被局限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畢竟,如果不能是一欄殿堂級的綜藝節目,能收獲多少的廣告費用真的不好說,而如果不能是殿堂級的,那冠名費贊助商都是一個難題,所以這一份收入到底能有多少還真是難說,而就算達到了2%張良也不過是能分到一成而已,而且還是去掉成本之后的純利潤而已。
就算是最終順利的達到了2%,張良能獲得一成的利益分成,或許還不如直接授權費來得多呢,所以劉志明很是淡定。
但是他卻低估了《我是歌手》的影響力,也低估了《我是歌手》的吸金能力!
最直觀的,冠名費和贊助商廣告商什么的,這些費用是明的,作為一檔新的綜藝節目,還是張良的綜藝節目,冠名費能坑個一億勉強應該還是可以的,其他贊助商廣告商什么的加起來再湊個一億什么的,劉志明感覺已經是差不多了,作為一個綜藝節目能賺的錢無非就是這個了不是么?
滿打滿算就算張良再折騰點什么名頭賺點錢,去掉成本還能剩多少?而張良不過是分一成而已!
然而,劉志明不知道,張良可是心知肚明!
光《我是歌手》的冠名費,在那個世界就是一個天文數字,更是有相關人員說就這個冠名費就值十位數!當然了,這個世界的《我是歌手》只是第一期而已,影響力自然是沒有那么夸張的!
而其他贊助商,特別是廣告方面,不光是直接的『插』入廣告,還有各種植入廣告,就那個世界總導演喝的那個水,喝一下就五千萬入賬!這個廣告費賺的,可想而知是多么的驚人!
而且,《我是歌手》的收入可不僅僅只是這些而已,還有更多的是,歌曲的版稅!
視聽盛宴,眾多實力派歌手老歌新唱,加上《我是歌手》的火熱,這些歌曲必然會贏來一大波的下載收聽,這就是一筆巨額的收入,然后還能將版權賣給各大ktv,順便再搞幾張專輯什么的賣賣,這錢簡直就是源源不斷。
要不是因為《我是歌手》才剛剛出現在這個世界上,這要是折騰個幾期,光搞一期按照這個分成,估計就能讓張良再開一家順風速運,亦或是開幾家!
畢竟,在那個世界,我是歌手的巔峰收視率可是破了4%的,雖然那個世界的數據不一定在這個世界也受用,但是有著張良這個招牌,張良還是相當有信心的,如果真的達到這個數字,那張良按照合約,可是可以分到5成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