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位置也在這一邊,原來和小奈同乘一輛車回來即可,再沒比這簡單的。我何苦故意把她送上相反方向的出租車呢?酒喝多了?也可能腦袋里裝自己的事裝得太滿了。手機時鐘指在十一點四十五分,恐怕趕不上與房東規定的關門時間了。若她及時發現我的錯誤而換乘往回轉的電車自然另當別論,但我想她不會那樣做,她不是那一類型。她所屬的類型是:一旦坐錯車便一直坐下去。再說她本來一開始就該完全知道這點,知道自己被送錯了車……
我不由暗暗叫苦。
她出現在“大天線”時十二點都已過了。見我站在階梯旁,她停住腳,臉上浮現出不知該笑還是該惱的神情。我姑且抓住她胳膊讓她坐在電視臺門前廣場上空著的——這個點就連游街的酒鬼也不會到這么偏僻的地方來——長椅上,自己挨她坐下。她把挎包放在膝頭,雙手抓著包帶,腳往前伸,靜靜地盯住白皮鞋尖。
我向她道歉,說不知怎么搞的,竟稀里糊涂弄錯了,肯定自己腦袋暈乎來著。
“真的弄錯了?”她問。
“還用說!不然怎么成了這樣子。”
“以為你故意的呢。”她說。
“故意?”
“所以覺得你會生氣。”
“生氣?”我無法理解她要表達什么。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