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祖廂首興奮地帶著眾人又回去搞鹽田建設了。
吳大鵬早就把建設鹽場的指揮權交給他了,他則觀察他的指揮過程。
還行吧,黃祖廂首明白了吳大鵬的要求后,也是能把工地組織得有條不紊。
原來,別看人家小,也是當官的出身呢。
宋子強等人坐著小船過來了。
大家談論著對這些人的處置……安靜堅決不同意全殺了來立威的建議。
吳大鵬說:“那么我們也不能總看管他們吧……”
王德發說:“這樣安排,讓他們去小流求島嶼挖鳥糞石和燒石灰吧……看看能不能去掉身上的匪性。”
宋子強說:“勞動能改造人?我認為不能,還是大鳥的建議好,全殺了,讓大家看看我們的能力……”
張國安說:“不好,我們現在正缺勞動力……”
吳大鵬想了想說:“先關起來,我們先審問一下……”
大家陸續把這幫子強盜押過到右岸,但是現在來不及建監獄,這一夜就全綁著,差幾個人看守了。
他們這次的收獲不小。
那三條船撞壞了一些,可以修補一下照常用。
他們還帶著一些物資,也能用上。
平湖本島已經被他們毀了,但是他們沒有殺人,可以算是也增加了勞動力。
也許就是他們沒有亂殺人,這在張國安兩口子心里加分了吧?
通過審問那個當頭的姚麥,大家有了一個辦法。
韃靼強盜集團存在等級歧視制度。
一種常見的說法是將臣民分為四等,即韃靼人、色目人、漢人、南人。
但是實際在他們的法令文書中,并沒有明確劃分為這四等的專門法令。
可是,這種劃分卻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規定中。
比如曾規定漢人不許結社、集會、集體拜神,禁止漢人私藏兵器,韃靼人被漢人打死需要償命,而韃靼人因爭或乘醉打死漢人只需“斷罰出征,并全征燒埋銀”。
漢人如當兵則不許充宿衛,如當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貳。
當然實際上還存在很多例外情況,比如姚麥就是這次行動的大頭目,而一個韃靼軍官則做了他的副手。
這是因為姚麥和韃靼在黃島水軍營的大頭目關系好的原因。
韃靼人一般不會遵守自己制訂的法律,這個要看情況再說的,也要看身份高低的。
吳大鵬有了辦法,說:“這樣吧,讓他們親手殺了這里面的韃靼人吧。一個不殺,太圣母了,沒有殺氣不行的。”
這是好辦法,他們自己殺了隊中的韃靼隊友,他們還怎么想著逃回去?
因為殺了韃靼人,在法律上是鐵定要死刑的!
第二天,吳大鵬讓他們自己指認出韃靼人,其實從面相上也能看出來。
現在,他們還沒有來得及完成民族大融合。
讓他們自己指認,當然會罪加一等了。
那個姚麥很配合,當時就指認出七八個人來。
原本還有更多,但是由于大多是操縱床弩和充當弓箭手,所以,傷亡更大一些了。
剩下的人,讓他們動手制作絞刑架子。
沒有砍頭,是因為想讓他們的尸體在八道河口地區掛久一些。
犯我利益者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