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陵香不懂,她吃得也不多,甚至不在外面吃任何零食,幾乎不向大人要錢,學校偶爾會要求交錢,但是她家里的房子不是租出去了嗎?租金不夠支撐她的生活嗎?
她被責難,也不反駁,只是靜靜聽著,只有責罵結束了,她才能去學習。
安陵鯤鵬的成績不好,所以一路靠自己考上好學校的安陵香成功地避開了和堂哥身在同一所學校讀書的噩夢。
18歲那年,安陵香自由的好日子就到頭了,如果那樣的日子也能稱之為“好”的話。
大伯收養安陵香8年以后,終于等到她成年了,那天她被要求去簽署一份文件,放棄她父母買的那套房屋的繼承權。安陵香的父母雙亡以后,她、奶奶、大伯、老爺和姥姥都屬于這套房屋的法定繼承人,大家各占比例不同,安陵香是所占比例最多的第一繼承人,而且這房子必須在她成
年以后才能處理,這是法律的隱性規定,所以大伯家才會把房子租出去8年等她成年。
現在,要求她放棄繼承權,理清楚房產關系以后,房屋就可以出售了。等了8年是值得的,房子的價格翻了一倍,現在賣出去就是一大筆錢了。
對于此事,安陵香是拒絕的,媽媽一直守著房子沒有賣,雖然兩人的生活清苦但是好歹有個家,她不想在媽媽去世以后,連她在世時最重要的東西都守護不住。
大伯母找安陵香談話,內容十分簡單粗暴:“不賣房子我們哪里來的錢供你上大學?你是要繼續讀書還是高中畢業就去打工,自己選。”
安陵香最終還是簽了字,不可能不讀書的,這個社會,大學生都找不到工作,還別說高中畢業了,她的眼光必須長遠一點,靠自己,努力奮斗,房子,將來會有的!高考結束填報志愿的時候,房子就賣出去了,那幾天大伯家的氣氛比較好,他們還破天荒地帶她去買了一身新衣服,說是給她大學開學的時候穿的,她的心情也跟著變好
了,這么多年都是撿大伯母的舊衣服穿,能有一套合身的衣服,感覺自己都有了大學生該有的精氣神。
她是想要離開這里的,走得遠遠的,所以她拼了命地讀書,多考點分數,選擇才多一點,才可以走得更遠,可以的話,永遠也不想回來了。
大伯母付完衣服錢,回家的路上說:“對了,香香,明天就要填報自愿了,你就選鯤鵬那所大學吧,近便嘛,這樣也省了住宿費,你還是回家住。”
她已經18歲了,一個女孩子,住在客廳里,換衣服什么的都非常不方便,可以的話,她真的太想住校了,這樣至少是和一群女生住在一起。見她沉默不語,大伯母也沒多說什么,只提醒道:“讓你讀書就不錯了,你知不知道大學的學費有多貴?一年一萬多啊!把你賣了都不值那么多錢,你報別的學校我們是不會出學費的,你自己申請助學貸款去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