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夜打電話給彭澤娛樂公司負責人時,對方給他的回答出乎了他的意料。
“李夜先生,根據我們公司高層的集體意見,我們將不會和你簽約。”
這便是負責人的原話,他的語氣雖帶有遺憾,但卻很堅定,很難讓人和之前他的熱情聯系到一起。
李夜詢問拒絕的原因,然而負責人只是說經過多方面考慮,他們暫時覺得公司這個時候沒有必要簽新人。
既然這樣,李夜也不好再多說什么,于是繼續去找下一家。
然而奇怪的事發生了,之前對他熱情滿滿的眾多經紀公司紛紛冷落了他,之前如蒼蠅撲食的場面再也見不到了。甚至李夜主動打電話過去詢問時,有些公司干脆直接掛斷了電話。
這不禁讓李夜懷疑自己的熱度是不是已經過去了,然而此時離他奪冠還不到一個星期,新聞網絡上還都有他的信息,證明此時的他還有是熱度的。
所以這種情況更令人摸不著頭腦。
幾乎找遍了所有向他伸出橄欖枝的經紀公司,最后終于有一家公司愿意給他面試的機會。
這家公司全稱名叫利達傳媒娛樂公司,是一家比較不錯的經紀公司,在李夜知道的眾多公司中實力還算可以。
他去的時候,意外地受到了公司高層的熱烈歡迎。
接待他的是公司總經理以及一位資深藝人經紀人,從交談中,李夜可以感覺到他們很重視自己。
兩方交談的很愉快,在很多方面都達成了共識,而且最關鍵的是,他們愿意給李夜六的分成,比其他公司多一層。
這是令李夜沒有想到的,這種待遇據他最近的了解,一般是有點名氣后才能這樣。
他甚至以為合同里面有什么貓膩,但認認真真看了幾遍后,發現確實是這樣。
總經理隨后又說雖然利達比起一些大的經紀公司是差了點,但該給李夜的扶持盡量都會給,而且會將他作為重點培養對象。
旁邊的經紀人則說他具有十年從業經驗,帶出過一個一線明星,如果李夜簽約了公司,那么他就是李夜的專屬負責人。
由于他們給出的條件太豐厚了,讓李夜反而起了疑心,他說還是要考慮一下。畢竟合同一簽相當于賣身契,必須在公司服役五年,一旦違約就要賠償巨額違約金。
回去后,她把這件事告訴了阿芝。
阿芝當即便說道:“李夜,你一定要小心,影城的這些公司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沒有一個是好東西。”
李夜也說道:“我當然知道,所以我一直都提防著,合同他們同意讓我帶回來,我自己已經看過了沒什么問題,你幫我看看有沒問題。”
阿芝仔仔細細地幫李夜看了幾遍,終于確認合同確實沒有問題。
“這樣看來,他們應該是看上了你的熱度和價值。”阿芝說道。
李夜也覺得只有可能是這樣了,不然他一個新人憑什么拿到這種合同。
于是過了一天,李夜簽署了合同,正式成為了利達娛樂公司的入駐藝人。
總負責人讓人事當天便把他的檔案信息錄入了公司,并通知他第二天要來公司開會。
……
夜晚的李夜躺在床上,心情很舒暢,今天終于搞定了經紀公司的事情,接下來可以專心發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