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兒你來了啊!放心,你爸他己經沒事了。”韓碩的母親李湘說道。
推開醫房的門只見韓策臉色略有一些蒼白,他平靜的躺在床上。縱使經過如此大的打擊,仍然沒有在精神上摧殘這個飽經風霜的中年。
“碩兒,你過來,我有話和你說。”韓策說道。“您說,我聽著呢!”
“我有今天的下場雖然和我自己也有關系,但是主要還是怨這個劉允。是他害我們家失去了所有,你一定要記住他這個人。”
“我都知道,劉家的每一個人,我都不會輕易饒恕的。”
韓碩知道不止是他們家以后會變得一貧如洗,而且他的父親也會面對著牢獄之災。
第二天暮新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是韓策三年前向某高官行賄案開庭的日子。
檢察官嚴肅的說道:“帶“911”特大行賄案的被告韓策。”說完,兩個法警將韓策帶到了被告席。韓碩與母親李湘,則在觀庭席遠遠的看著韓策。
下面有請原告做案情敘述,于三年被告韓策為一個政府行政樓的建造能夠成功拿下,向某高官行賄一百萬元己然觸犯華夏國刑法構成行賄罪。而該項目于同年倒塌,某高官用權勢壓下對于國家利益己然造成了損失。
根據華夏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請求判處被告人韓策十年有期徒刑,并沒收所有財嚴。
請被告方律師進行答辯,關于我的當事人行賄一案。我的當事人承認行賄
聽到這里觀庭席人聲鼎沸,頓時開始議論紛紛。“這些有錢人不僅敢行賄,而且連國家的工程都敢造假。真是為富不仁啊!”人群中有人小聲議論道。“是啊!一般的工程都不能這樣,更何況是行政樓這種利國利民的項目。”另一個人回道。
人群七嘴八舌的議論,頓時整個庭審現場變得無比喧鬧。
肅靜!法宮拍著醒木說道。聽法官說完,現場頓時安靜了下來。法庭是神圣而莊嚴的地方,怎么能夠允許喧嘩呢?
終于穩住現場的氛圍后,法官深吸一口氣說道:“好,雙方繼續答辯。”
“我剛才說到我的當事人承認行賄,但是行賄行為是某高官威逼利誘的結果。我在這里有某高官向我的當事人索要賄賂的證劇,以及當時同在現場的證人。”律師說道。
隨即在現場的工作人員,播放了某高官向韓策索賄的證據。
這是三年前,某電視臺的記者無意中拍到,可惜這名記者被某高官和韓策發現了。后來韓策留了一個心眼,便就留下了這份可以自己并不是主動行賄的證據。
下面傳召證人某電視臺記者李峰,本視頻的拍攝人。請仔細講述,當時現場的情況。
“當時我在四處挖掘可挖的新聞,無意之中發現了這一個重大新聞。但是韓策說的并不是事實,而視頻也是經過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