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豎子小兒!安敢如此放肆!你這是干什么,威脅我嗎?”
“我可告訴你,老夫可不是嚇大的!”
項燕便冷笑:
“崔大人這話可就嚴重了,小子哪敢威脅您不是。”
“只是小子做官沒多久,有很多事不太明白啊。”
“有件事就想向江南泰斗的崔大人請教一下。”
“二十三日皇上的圣旨就到達江南了,明確規定了從此以后不再允許田地買賣。”
“可二十四日,您府里又進賬了七百五十畝旱地是怎么回事啊?”
崔詠安頓時大驚,臉上的疑惑難以掩飾。
像是不明白項燕怎么會知道這件事的。
明明做的極其隱蔽啊。
而且這種事向來是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
畢竟二十三日到的圣旨,二十四日做這種事,事后追究起來,也可以用各種借口搪塞。
比如時間搞錯了,不是二十四日簽的契約,是二十三或二十二。
比如來的太倉促,對法令的理解出了差錯。
比如生效時間,二十三號才到江南,大可以說二十四號才開始生效,那天正好處在交界點上,難說對錯……
等等等等。
但這些借口都是以后扯皮可以用的。
今天才二十五號。
項燕今天問昨天的事,怎么也不好推脫不是。
而且時間久遠的話可以耍賴,但現在時間這么近,那項燕說什么就是什么樣了。
崔詠安脖子一硬,就打算硬抗,想說項燕這是誣賴,他沒有做過這件事。
但項燕早就料到他的反應了。
不等他說話,直接就把土地買賣契約從懷里拿出來,拍在了桌子上。
“怎么?崔大人是要說,這個契約上的簽名,崔詠安三個字不是您簽的嗎?這紅手印,難道是別人替你按的嗎?”
崔詠安又是一驚。
這,怎么會這樣?
這個契約明明他藏得很好,而且昨晚都還拿出來看了一眼確保安全的啊。
怎么這個時候卻出現在了項燕手上?
難道家里遭賊了?
但,怎么會這么快就出現在了項燕手上?
崔詠安頓時額頭上的冷汗狂掉。
項燕冷冷的聲音響了起來:
“崔大人,我現在問你啊,皇上的圣旨中是怎么說的?土地買賣,違者以什么罪論處啊?”
謀反。
崔詠安清清楚楚地記得,圣旨中說是以謀反罪論處。
謀反在哪個朝代都是死罪!
任何人都救不了的死罪!
崔詠安聲音開始顫抖:
“項,項大人……”
崔詠安是想求饒,但項燕哪會聽他啰里吧嗦地說那些。
而是直接下令道:
“崔詠安既已無法為自己辯解,那就是認罪嘍。”
“用虎頭鍘,即時處斬,立刻行刑!”
“抄沒崔詠安所有家產,家屬連坐!”
“沒有親戚關系的下人遣散,可以既往不咎。”
“抄沒所有田產,全部計入公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