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證書等級考試,秦謹考完便走了。
李嶠下午沒有課,泡圖書館專注翻譯圖書,中午休息時,宿管找到她:“李嶠?外面有一位自稱記者的男人找你。”
李嶠不解,昨天該回答的不是都回答了嗎?
今天有啥補充?
她前往會面。
對方一見到,喜笑顏開:“李嶠,你好。”
李嶠:“你還有事情問嗎?”
紀東明:“沒有了,找你是私事。”
李嶠愕然:“私事?需要我幫忙?”
“我今天下午想以個人名義請你吃頓飯,交個朋友。”紀東明表明來意,并道:“不曉得你肯不肯賞這個臉。”
李嶠心道,你昨天請的時候,我已經拒絕了,你咋又來?她委婉道:“對不起啊,我最近忙著寫論文沒時間。”
“論文?你不是已經發表好幾篇論文了嗎?還寫啊?畢業的論文,也該是明年寫吧?”
李嶠心道,我喜歡寫你管得著嗎?
再說,她是學生,不寫論文干嘛呢?黏糊對象?
想到對象,對于紀東明的糾纏,忽然有了認知。
他不會是要追求她吧?
她想了想道:“做學問的,誰不想多發表幾篇?實在不好意思,我不能跟你一起出去吃飯,對象看到會誤會的。”
“對象?”紀東明震驚了:“你們學校不是不允許處對象嗎?”
“是啊,但我是結婚,且上大學事前就結婚了。”李嶠明明白白的告訴他,而后道:“我還有事,先告辭了。”她走了。
紀東明十分失落。
隨即便是生氣,她才二十歲。
十八歲考上的大學。
上大學之前結婚,是剛滿十八還是未滿就結婚了?
這也太不自愛了。
這是有多缺男人?
李嶠回到宿舍,安心休息,重復著上課,下課,泡圖書館的生活。
一周后,有關京都大學學生參與調查案件的報紙登出來了。
紀東明答應,不寫她的名字,但還是寫了。
還拍了公告欄上有關她的簡介,最氣人的是,把她結婚的事情也寫上去,甚至以忠告的語氣來一句,希望她的婆家,將來能夠全力支持她的事業,而不是讓她相夫教子,埋沒她的才華。
同學們紛紛恭喜她,她一點也高興不起來,找老師告狀。
老師看過報紙,同樣生氣。
他左右叮囑,不允許刊登學生的基本信息,才允許他采訪的。“我這就打電話到他們報社問問。”
電話接通后,老師劈頭蓋臉的數落主管。
主管得知情況,一番道歉,并承諾讓紀東明來學校,親自向李嶠表明歉意。
李嶠不接受。
她決定告他們泄露個人隱私,尤其是報紙的最后一句,陰陽怪氣,令人無法釋懷。
放學后,李嶠回到家,還不等她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