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對方發話說,小蘭賣身在怡春院,要林雨在三日之內帶上贖身金去贖人,不然就讓其接客。
林雨聽了以后大發雷霆,立即喊上二愣要去怡春院,卻被小魚攔住。
小魚告訴他在他昨天逃掉之后,張維景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小巷里面被火燒了,整個人燒的不成人樣。
后來下令要官兵把林家別院給拆了,挖地三尺也要找到林雨。
最后還是李泰出面才防止那些官兵胡作非為。不過林家附近都有官兵把守。
林雨只要一露面,就會被發現,到時候又是一場惡戰。
對此,林雨不得不多加考慮,張維景確實是個麻煩,還有怡春院,這此經驗趁火打劫,真是作死。
至于那個易姓居士,被他打一電棍,也不知道死了沒有。要知道在最高電壓下,能打死一匹馬。
那老家伙那么大年紀了,估計是兇多吉少了。
按照程咬金之前所說的,這個人連李世民都對其尊敬,地位必然不低。
但一個皇帝就算再圣明,也絕對不會希望有人能夠與自己平起平坐。
所以只要林雨處理得當,李世民也不會太過怪罪。
林雨思考著該如何解決這么一大攤子事情。
小蘭是必須要去救的,不過現在如果沒有任何的準備還不行,他得想個辦法。
還有今天要去跟蘭瑩一起去看她的媽媽,恐怕也要毀約了。
今天肯定會有報道說昨天晚上發生的車禍,他絕對不能第一時間出現。
否則的話,第一可能會成為被懷疑的對象,第二會打草驚蛇。
所以他要以不變應萬變,等那個幕后者路出馬腳,然后一步步的報復回去。
“小魚,你去找尉遲寶林,讓他糾結一些人手,一會兒到萬寶樓等著。”
“嗯,好的。”
小魚又擔心的問,
“少爺是要去救小蘭姐姐嗎?”
“嗯,我暫時還有點別的事情。不要讓人來打擾我。”
林雨走回房間換上西裝,穿到了十號倉庫。
現在時間還早,估計蘭瑩還沒有來。
作為一個服裝公司,里面最多的就是衣服,林雨挑選了幾件嘻哈風。
穿在身上,頓時變成了一名街舞少年,頭上戴一頂帽子,再加一個大墨鏡,就算蘭瑩站在他的面前都不一定能認得出來。
出了獨月鳴,林雨走到最近的一個報刊亭,手機支付買了幾份不同報社的報紙。
發現所有的頭條都是說,蘭瑩敗訴,渣男出面道歉,兩人法院相吻。
林雨看了兩張,都將其搓成一團扔到垃圾桶里,
“寫的都是些什么垃圾文章,狗屁不通,侮辱事實。”
他又拿起第三張,上面依舊是跟前兩張一樣,報道的還是法院的事。
不過在其副標題上則是報道了百貨大樓在昨天上午也遇到了商品質量的糾紛,而且連鄭延都出面了。
至于百貨大樓的直系負責人鄭華則從始至終都沒有出現過。
此外上面還附上一張照片,是鄭延姿態很低的站在一個老人面前,似乎在請求著什么。
這個老人林雨當然認識,就是昨天剛一起喝過酒的澤田春,旁邊的中年人是松下原。
由此,他對澤田春的看法又改變了幾分,能夠讓鄭延表現出這種表情的,絕對不是一般的人物。
之后又翻了幾下,才看到車禍現場,僅僅是從照片上看,都慘不忍睹。
三輛車都焦黑一片,幾乎不成車樣子了。地上全是零零散散的碎片。
報道的解釋是富二代半夜飆車,出事故慘死街頭。
林雨對此嗤之以鼻,
還富二代?誰見過富二代開著十多萬的suv飆車的?有眼睛的都知道其中有內幕。
他翻閱了剩下的報紙,發現上面幾乎都是寫到了三件事,
蘭瑩敗訴,百貨大樓身陷質量風波,富二代夜間飆車全部慘死。
將所有報紙都扔到垃圾桶里后,打車到批發市場。
路上蘭瑩給他打了十多個電話,他都沒有接聽,因為他現在還不能告訴對方他還活著,不然的話,警察來找過去的時候,會不自覺的路出馬腳。
到了批發市場,他想要還按照之前的門路去弄幾根電棍,不過后來在走到一家鞭炮店的時候,忽然計上心頭。
于是他買了二十個震天雷,三十個轟天炮,十掛萬響鞭,一百顆超級飛老鼠(點燃后會到處亂竄。最后發出爆響。)
這些鞭炮即使是在現代都是十分危險的,別說在唐朝了,簡直就是像現代的ak,火箭彈般存在。他讓商家送到一個廢棄的工地里,確定四周都沒有人,就立即帶著鞭炮穿到唐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