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姆振臂高呼:“打完今天這一仗,以后就能和老婆孩子好好過日子了!我們也有好好活下去的權利!”
“我們或許沒有扛旗沖鋒的勇氣,但絕不是連盾牌都不敢舉的膽小鬼!”
“沖啊啊啊!”
很快,警局的大門從內部被打開,巴拉姆從里面挑了一支ppsh-41沖鋒槍。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波波沙。
“所有人,維護好秩序,每個人都有一把槍,每個人都能拿到子彈!”
“萊曼的人膽敢進我的家,我就把他們干掉!風能進雨能進,萊曼不準進!”
“有手榴彈嗎?給我一枚手榴彈,我要把萊曼那些人全部炸上天,該死的,他昨天搶劫了我,連麥當娜的海報都搶走了……”
“你會用手榴彈嗎?到時候別炸到了自己,這種東西還是留給警官們用吧。”
“……”
很快,警局的武庫就被暴怒的鎮民們拿光了武器,包括那些十分破舊,不知道還能不能打出子彈的槍——巴拉姆沒有想到,外面聚集的人群比想象中的還多。
槍竟然不夠用了!
“沖啊!”
激動的人群拿著武器,膽子立刻壯了起來,打算回頭去找萊曼的麻煩。
巴拉姆在這個時候倒是保持了清醒,他立刻高聲制止道:“大家不要沖動!別忘了萊曼有機槍,有防彈車,有更好的武器,直接沖是沒有勝算的!”
“躲在角落,躲在陰影處,躲在每一個你能想到的拐角處,屏住呼吸,耐心等待,在萊曼他們最意想不到的時候給他們一槍!”
“勝利必將屬于我們,勝利必將屬于每一個鎮民!”
“祝各位好運,希望在解放小鎮后,我還可以在酒吧看見各位。”
“……”
說完,巴拉姆拿上噴漆,對著一輛警車噴上了“見鬼吧萊曼”,然后和自己的幾個兄弟坐上警車,呼嘯著朝著外圍開了過去。
他們不是那些沒有什么戰斗經驗的鎮民,只能找一個角落躲著當老六。
巴拉姆要做的事情很簡單,攻樓!
警車上攜帶著很多手雷,他們還找到了幾件軟質防彈衣,幾人不太懂防彈等級這種事情,直接將就著穿上了。
無論如何,至少要拿下進入小鎮的第一個街道,給米爾頓即將到來的大軍一個足夠安全的落腳點。
“巴拉姆,我聽說他們有機槍啊,我們的防彈衣擋得住那機槍子彈嗎?”
“擋得住個屁,至少我不覺得擋得住,我親眼看見機槍子彈能把防彈車的裝甲打穿,沒理由打不穿我們身上穿的這玩意。”巴拉姆哈哈一笑,“騙騙自己得了。”
“我們不會送死吧……”
“不會。”巴拉姆說著自己也不太信的話,“首先,我的噴漆在車后面,我們是從他們背后包過去的,他們看不到……他們也不會立刻懷疑警員們已經叛變了。”
“好吧……勉強信你,那第二點呢?”
巴拉姆絞盡腦汁想了半天,說道:“第二點,那就是我們是正義的,萊曼是邪惡的,去他媽的萊曼!正義的事業必將獲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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