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所共分為前、中、后三個大區域。
前區除卻辦公廳外,還有一個巨大的廣場,其功能簡單,只用于設棚登記、施粥。
中區則為所中生活區,生活區中,屋舍分男、女、混舍,若非有需要照顧家屬等特殊情況,舍中男女禁止串區。另外,生活區中還設有餐堂、醫館、盥洗等區域,以保證所中百姓的基礎生活。
而救濟所的后區,則是“長遠幫扶區”,所中會在此處設立各式學堂,用以教授所中百姓生存技能。
學會技能的百姓,亦有諸多選擇,可繼續留在救濟所,教導其他百姓,也可向救濟所申請戶籍,做一名尋常百姓,總之就是不得賴上救濟所白吃白喝。
前區。
炎炎烈日下,數名流民與乞兒身背家當,在會中差役的引導下在登記棚前排隊。
一道道充滿苦痛,又暗含聲音隱隱期冀傳入沈箏耳中。
“官爺,我們從河間府逃來的,我兒子和男人都沒了,就留下這么個獨苗苗......”
“官爺,我不白吃白喝,我入所之后,給你們洗衣、掃地、收拾茅廁,啥臟活累活我都能干,只求你們讓我有個安身之地......”
“娘,什么是安身之地?”
“阿爹,那邊的粥,是我們能喝的嗎......我可以喝嗎?我不要米,就喝米湯就可以了......”
沈箏站在角落看了一會兒,心中萬般酸楚。
流離失所之人的面相好像都一樣,呆滯、木訥、眼中的星光忽明忽暗。
“走吧。”她輕聲喚道紅了眼的華鐸,往辦公廳走去,“有銜環會在,他們會越來越好的。”
華鐸悶頭跟著她離開。
繞過登記棚,走過一條寬闊的碎石子路,眼前的三開間屋子,便是救濟所辦公廳。
大廳布局,有些類似沈箏前世去過的居委會——連排長桌后坐著不少文書小吏,長桌上擺滿了簿冊。再往里瞧,則是一些拼湊小桌,或雙拼,或三、四拼,儼然像個小型辦公室。
沈箏剛一入內,便聽見兩道激烈的爭執聲。
“那婦人還帶著孩子!能一路逃來上京已是不易,你何苦為難人家!”
“為難?我秉公辦事,豈能稱作‘為難他人’?她連籍貫都說不清楚,如何能收入會中?萬一有罪犯或者家屬,亦或是欠了稅的商戶混入會中,事發后誰來擔責?你嗎!”
沈箏循聲望去,只見長桌尾端,一名會中文書與戶部吏員正爭得面紅耳赤,鬧得旁人都不敢上前勸架。
她站在門角聽了一會兒,正欲提步過去,身后傳來一道喊聲。
“沈大人?”
沈箏轉頭看去,頷首:“常公子。”
廳中起了爭執,常越爾趕來不奇怪。
畢竟,他現在和宮中出來的瓊嬤嬤一樣,都是銜環會副會長。
“見過沈大人。”常越爾行禮后,便低頭道:“廳中人員起爭執,是在下管理不周,望大人恕罪。”
沈箏搖了搖頭,帶著他走了過去,“會中剛開始接收百姓,一切尚在摸索,爭執乃情理之中,既有問題,想辦法解決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