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得不引人懷疑,隨后,香江警方就安排人手調查了那個存錢女性的身份。
沒錯,她就是張之強的妻子——羅燕芳。
在之后的調查中警方還發現,這對夫婦的收入支出很不正常,再加上押運人員的指認,港警們將其定為犯罪嫌疑人抓捕了。
看起來,張之強的罪惡人生就要在那時結束了,但沒想到審判庭上卻風云突變。
突變的起源,是一個律師,那可不是普通的律師,他是羅燕芳花重金聘請來的“訟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那種。
庭審現場,這個律師以指認的押運人員為突破口,通過反復詢問,得出一個“押運員不能當即指認張之強,只是在離開現場后,又回頭指認了他”的結論,質疑了押運員說辭的真實程度。
另一方面,羅燕芳還找來了很多記者,開了個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她哭得稀里嘩啦,直言香警是“刑訊逼供”,并且撩開自己的長裙,露出大腿上的一塊刀疤。
她污蔑說,這是香警逼供時在自己腿上劃了一刀。
在這種法庭和輿論場的雙重攻勢下,張之強最終被無罪釋放。
那天,他站在法院門口,雙手握拳,擺了個勝利的姿勢,模樣十分張狂。
不僅如此,張之強獲釋后,還開著自己的蘭博基尼跑車,約請電視臺記者控訴香警,向香警索賠了800萬港幣。
一時間,這對夫婦仿佛將香江的法律和媒體玩弄在了股掌之間。
……
就這樣,張之強糾集一些同伙,在香江搶金店、劫運鈔車,為了“搞到錢”,他們是無惡不作。
張之強本人也漸漸混出了“名堂”,在這群匪徒的圈子里,他得到了一個“大富豪”的外號。
但這種街頭搶劫做久了,難免有性命之憂,對此,這個犯罪團伙一直在思考更穩妥的“賺錢”套路。
某天,張之強在窩點翻看一本雜志,對著上面的“香江十大富豪排行榜”陷入了沉思。
“大富豪,難道你有什么辦法嗎?”有個同伙問他。
張之強笑了,說道:“你們看啊,香江有這么多的富豪,我們找他要個‘安家費’應該不難吧?”
此話一出,他的同伙立刻興奮起來,都在交流綁哪個人。
等別人討論完畢,張之強不動聲色,拿手指了指雜志上的排行,說道:“順著綁。”
順著綁,那排在第一位的,剛好是香江長江實業創始人“李超人”了。
于是,張之強一伙就盯上了“李超人”,想再干一票大的。
李則巨并非他的隨機選擇:李家成作為香江首富,財富雄厚,李則巨的公開露面和固定行程為張之強提供了可乘之機。
他的團伙成員曾跟蹤數月,掌握了李則巨的每一步動向。
當天,沒有其他人發現此次綁架行動,因為綁匪事先安排了人手堵住了來時的路,李則巨就這樣被夾在中間,成了“甕中之鱉”。
如此,一行人將其綁至香江新界的一個廢棄養雞場。
手里有了這個“肉參”,張之強異常興奮。
到了養雞場,他親自把李則巨抱下車,甚至還按耐不住親了他一口。
在張之強眼中,李則巨早已經是一個行走的金庫了。
像電視劇里演的一樣,綁架成功,劫匪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讓受害人給家里打電話,告誡其父不要報警。
所以,當有警察發現李家大公子的車拋錨在路上,打電話來詢問時。
得到的回復卻是:“阿s,您多慮了,這只是一場小車禍而已,我家少爺李則巨安然無恙。”
那這伙兒劫匪們想從這個“肉參”身上,敲下多少錢呢?
他們在綁架之前曾經商議過,有的人說要李嘉誠一千萬,被張之強當場否決了。
“一千萬的買賣我們能做嗎?至少十個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