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激動之下,他想著皇帝提出的納稅服役要求,大膽道:
“若是朝廷……地方官府橫征暴斂,民眾是不是有反抗的權力?”
“昔年葛成抗稅,主動自首入獄,蘇州民眾萬人哭泣相送,吳人敬若神明,尊稱其為葛賢、葛將軍。”
“國會公民委員會,是不是應該保障他們的權利?”
這件事情,牽扯到一樁公案,那就是萬歷二十九年蘇杭織造太監孫隆奉萬歷皇帝之命,在蘇州私設稅官、擅立關卡,被蘇州民眾驅逐的事情。
從那之后,江南的情況就逐漸失控。到了天啟六年的時候,還發生了魏忠賢派緹騎抓捕周順昌、激起蘇州民變。
之后閹黨大力鎮壓,顏佩韋等五人為了保護民眾,像葛成一樣主動挺身投案。同樣獲得了蘇州人的敬重,張溥為他們寫了《五人墓碑記》。
后世一些人把顏佩韋五人與葛成混淆,這就是東林黨抗稅說的由來。
不過朱由檢卻知道,兩件案子是不同的,中間相隔了二十多年。雖然相互間有影響,卻不能一概而論。
它們被混在一起的原因,是葛成出獄后敬仰五人事跡,主動為其守墓,去年病歿后葬在五人旁邊。
陳繼儒非常欽佩葛成,為其撰寫了《吳葛將軍墓碑》。
如今提到的就是這件事,想為葛成翻案。
——
朱由檢內心對此是很不喜的,他作為大明的統治者,當然不喜歡民眾抗稅。
但是他又知道大明當前的狀況,在市民社會越來越繁榮的情況下,大明的民眾已經逐漸覺醒。一味橫征暴斂強行征稅,只會引起更多民變。
所以他才決定成立國會,給納稅服役的大明公民參政議政資格,通過和民眾協商,征收到足夠的賦稅。
如今陳繼儒重提葛成案,他在斟酌之后說道:
“重制禮樂后制定的法案,不用于以往審判。”
“葛成抗稅是事實,違背朝廷法度,也受到相應懲戒。”
“朝廷不再追究,不再重審此案。”
這個回答,無疑讓陳繼儒等人失望,因為他們真的想為葛成翻案,認為他行的是義舉。
朱由檢看著他們的表情,不得不有所顧慮,拿著之前的抗租抗稅政策表態道:
“此前法紀不全,賦稅和徭役沒有定論,這是朕成立國會和議會的原因。”
“以后,賦稅稅率由經濟委員會定,徭役時間由公民委員會定。”
“如果超過規定,民眾可以抗拒。”
“如同租稅超過數額,民眾可抗租抗稅一般。”
這個表態,其實承認了葛成抗稅的合理性,因為太監私自征稅,顯然是不合朝廷法度的。
但是因為當時稅收制度不完善,太監征來的稅有一部分是補充朝廷用度的,同樣有其道理。
所以這個案子根本沒法追究,朱由檢也不愿多提,他看著五人快速道:
“這些公民的權利,設立公民權益委員會負責,同樣作為公民委員會的下屬委員會。”
“所有納稅服役的大明公民,都享有依法納稅服役、依法抗租抗稅的權利。”
“發生這類的事情,當地官府和議會必須報上來。”(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