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前宋的時候,這個數字是七十多萬!”
七十多倍的差距,讓群臣徹底無語了。
同時這也印證了皇帝的說法,前宋工商稅占比七成,本朝則是遠遜——
鹽稅、關稅、雜課全部加起來,占比也不過一成而已。
朱由檢道:
“士農工商,國之四民。”
“工匠和商人想要真正成為四民,在國會中擁有和農民同等的地位,就必須要為國家繳納更多的賦稅。”
“朕希望將來工商稅能超過三分之二,工匠、商人可以和農民站在一起,擁有相同比例的國會席位。”
這是關系到重制禮樂權力分配的重大問題,群臣說不出反對的意見來。
四民皆本也不是什么新觀點,王陽明早就提出了新四民論。甚至因為很多士人從商,他們一直這樣呼吁。
不過讓工商業者承擔相應的賦稅才能有地位,則是一些人所不愿的。
首輔韓爌委宛道:
“工商稅可以增收,但是民間的苛捐雜稅如今已經讓人怨聲載道。”
“臣以為應當謹慎。”
朱由檢看了他一眼,知道他背后有很多山西商人,而且還是大商人。遂道:
“確實應該謹慎。”
“朕的意見是不要擾民,對小民不但不能增稅,反而應該減稅。”
“參考有產稅那樣,實行階梯征稅。”
“畢卿,你來說一下,應該如何征收工商稅?”
畢自嚴對此事綢繆已久,聞言頓時回道:
“臣以為工商稅的征收,應該按營業額劃分,可以稱為營業稅。”
“對于雇工十人以下、只有個位數字工作人員的,可以稱為個體戶。他們只要在官府或個體戶協會備案,即可自由營業。”
“年營業額不超過一百元的個體戶,不對他們征稅。只是根據需要,收取衛生消防等費用,加起來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二或者說二元。”
“這個費用完全由地方征收,屬于地方稅費,由地方議會決定。”
“營業稅則屬于朝廷和地方共享稅,按分稅制的比例分享。”
把個體戶區分出來后,畢自嚴繼續道:
“所有營業額超過一百元的工商企業,都必須要在官府工商機構注冊,承擔公共義務,向朝廷繳納營業稅。”
“這個稅率定為百分之三,比以前三十稅一的商稅還要低一點。”
“營業額超過一百元、但是雇工不超過十人的個體戶,可以稱為微型企業。”
“營業額一百元到一萬元、雇工二百人以下、用地二百畝以下,可以稱為小企業。”
“這些小微企業都是最常見的,最關乎小民生計。它們的稅率,都定為百分之三,。”
“朝廷鼓勵小微企業發展,鼓勵雇工自由擇業,禁止使用奴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