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坊至少有一個報刊亭,作為報刊集散地。”
“每個報刊亭負責一片區域,給報童、郵遞員等分發報紙。”
“這個報刊亭,由輿情司和衛尉署合建,不得私自設立。”
這是從銷售渠道上,控制京城報業。
其它地方的情況暫時不好說,但是京城報紙的銷售,朱由檢決定掌控起來。
只要掌握住這點,就掌握了各個報房的命脈。讓他們對錦衣衛的審查,不敢陽奉陰違——
如果被錦衣衛察覺,會從銷售上壓制他們。如果有某些報紙繞過審查刊發新聞,報刊亭能夠及時收繳處理。
可以說,這個銷售體系在朱由檢心里更重要,認為能讓自己更長久地控制輿論。
任何人想要繞過,都會受錦衣衛打擊。衛尉署作為錦衣衛的一部分,同樣也會出力。
這個規定,讓很多報房的人不明所以。因為現在的報刊行業沒有發展到這一步,沒有很多報童沿街販賣、也沒有人固定訂報。
所以他們只能懷著疑惑接受這一條,以后將自家的報紙,分發給報刊亭售賣。
同時,這個規定也解決了一些人對報房集中后的擔心,每個坊都至少有一個報刊亭,能夠把他們的報紙,向京城各個地方售賣。
見到沒有人反對,也沒有人提疑問,方弘瓚繼續提出第三條,也是最重要的條款:
“報業是公共服務行業,從事報刊行業的報房報社等機構,被定性為公共機構。”
“所有的公共機構,因為涉嫌公共利益,要受朝廷和民眾監督,保證它的獨立性,確保立場中立、為公共利益服務。”
“出于公共安全需要,錦衣衛有權對公共機構進行調查,無需另外授權。”
“在公共機構從業的人員同理,尤其是作家、撰稿人等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要接受錦衣衛監督。”
這是朱由檢又套上的一條鎖鏈,用錦衣衛監督調查報刊行業和從業人員,讓他們無法脫離控制。
這個要求一出,各報房的人頓時面面相覷,有些人覺得無法接受,已經有退出報業的心思——
被錦衣衛一直監督著,還有可能被調查,他們如何會愿意?
還是張大,此時提出疑問道:
“監督調查什么?”
“總不能什么都查吧?”
方弘瓚笑著說道:
“首先是開支方面,公共機構和公眾人物的開支必須公開,每年在報紙上刊登。”
“允許接受捐贈,但捐贈收入不能超過收入占比的三分之一,尤其是不能和境外人員、宗教人士等人員有關。”
“其次是對消息來源的追究,所有的消息都必須有來源,要有實名提供者,方便出問題后調查。沒有確切來源、未經驗證的消息不準刊登。”
“如果發布假消息,尤其是傳播五百次以上、造成重大影響的,會追究刑事責任。”
“例如誹謗誣陷他人、發布虛假市場信息等,都會被追究責任。”
“其它規定會后續追加,只要你們守法,錦衣衛不會閑著沒事調查你們。”
這個解釋,并沒有讓在場的人放寬心。畢竟錦衣衛的監督調查權力,就像是懸在他們頭上的一把劍,讓他們怎么放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