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那個雨夜。
前一秒,還是電閃雷鳴。
可等小橋抱起來嬰兒狀的李南方之后,卻又是另外一番場景。
風平浪靜。
海晏河清。
明月當頭。
一行夜行的大雁,嘎嘎地叫著,自頭頂飛過,向南方。
聽到大雁的叫聲,小橋抬起頭,喃喃說道:“北雁飛南方,他就叫李南方吧。”
抱著已經睡過去的孩子,她慢慢站起來,輕聲說:“南方,李南方,我們回家啦。”
李南方被小橋夫妻抱走了。
明月,卻又緩緩地被一片烏云遮住。
狂風,又起!
喀嚓!
隨著一聲幾乎要震碎整個世界的霹靂聲,黃豆大的雨點,再次毫無征兆的從天而降。
一個披頭散發的女人,自南方,跌跌撞撞的跑來。
再次的傾盆大雨中,披頭散發的女人幾乎每跑幾步,就會摔一跤。
這卻毫不影響她跑向大樹下的腳步。
就像,她不知道第幾次摔倒,額頭很可能是被同一塊石頭給碰破時,也沒忘記在啞聲嘶喊:“我的兒,我的兒。別怕,媽回來啦。媽回來抱你啦,別怕。”
渾身衣服已經被荊棘撕成碎片的女人,終于跌跌撞撞的跑回了大樹下:“我的兒——”
她驀然呆愣當成。
大樹下,空空如也。
她的兒,不見了。
“誰?是誰?是誰偷走了我的兒?是誰!”
女人終于清醒過來,猛地轉身看向了四周。
狂風,暴雨,霹靂聲幾乎一個接著一個。
卻連個鬼影都沒站出來,說是抱走了她的兒。
她兒子,不見了。
渾身就像是篩糠那樣,女人軟軟跪倒在地上,以額觸地,嗚咽聲就像受傷的野獸。
她伸出去的左右,抓住了一塊石頭。
砰!
砰砰。
她在用石頭,狠砸她自己的頭。
用這種方式,來懲罰她怎么可以在生下她的兒后,因為他是個怪胎,就把他拋棄了。
“媽媽對不起你,媽媽該死!”
女人尖聲叫著,猛地抬起頭,高舉著那塊拳頭大小的石頭,使出全身的力氣,狠狠砸在了她自己的腦門上。
然后,她就軟軟地癱倒在了地上。
再也不動一下,任由被狂風驅使的暴雨,可勁兒鞭打她。
狂風,暴雨,終于在東邊天際發白,曙光乍現時,收斂了它的淫威。
當一只早起的麻雀,在樹梢上嘰嘰喳喳說昨晚看到了什么時,女人幽幽地醒來。
曾經是那樣靈動的雙眸,完全呆滯。
她干裂的嘴唇,在不住地張合著,發出喃喃聲:“我的兒,你在哪里?”
我的兒,你在哪里?
晨風吹散了這句話,隨著女人行尸走肉般的消失在樹林深處,分散在了起伏的山巒間。
結束了。
故事還是那個故事,揉成八瓣來講,也改變不了所有人都已經知道這些事情的事實。
為什么要這么事無巨細地重新講述一遍?
那是因為岳梓童不知道這件事。
也是因為某作者再次被水神附體,急需要眾讀者的寬容拯救。
當然,上面所說的這些原因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故事沒有結束。
還有另外一個結局。
李南方把他失憶時,那好像看電影一樣的記憶,對著岳梓童完整訴說出來。
其實,如果真的是他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