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
【清初,田賦和丁役是分開征收的。】
【丁役,時稱“丁徭”,凡男子“年六十以上開除,十六歲以上添注,丁增而賦隨之。有市民、鄉民、富民、佃民、客民之分”,均稱“民丁”。】
【民丁之外,尚有“軍丁、屯丁、匠丁、灶丁、站丁、工土丁、漁戶、寄莊丁、寄糧丁”等多種名稱。】
【看起來分得很細,可實際操作中早已同“民丁”混合無異。】
【但既然有各種區別,就為逃避服丁役或者官員受賄提供了借口。】
【據《康熙大清會典》載,繳納方法五花八門:有人分三六九等、隨田派丁、丁從丁隨,即使是一個縣內,也是多種征收方法。】
【比如直隸,就有按牛、驢數量征收,有按村莊定額征收,也有按牌甲戶口征收……征收標準雜亂無章。】
【唯有一點相同,即都征收銀兩,然后由政府用銀子雇傭力役,總稱為“丁役銀”或“徭里銀”,簡稱“丁銀”。】
【康熙曾下諭:滋生人丁,永不加賦。】
【使得丁銀數額穩定下來,相對減輕了貧民負擔,短時間減少了交不起人頭稅的貧民逃亡,保證了國家的稅收,賦稅發展跨出了一步。】
【但康熙采用的辦法,雖一時奏效,長期來看,并未除根,有些掩耳盜鈴。】
【因為人口的死亡和新生不可能均衡,和平時期,新生的數量總是超過死亡人口,這就需要重新統計戶口。】
【但全國統計戶口,實在麻煩。即使這一次花費大力氣統計清楚了,很快人口又會變化,不斷變化就要不斷計算。】
【對于增加了人口的家庭,如果按照原先確定的人數不變繳銀,是有利的。】
【這種情況下,重新統計人數,反而得不到百姓的擁護。】
……
大唐·高宗時期
李治大致了解了。
“也就是說,康熙的政策實際上是窮人滿意,因為添了人也不用多繳丁銀。”
“富人滿意,因為本身士紳就不用納糧,丁銀享受和窮人一樣的標準。”
“唯獨國家吃虧。”
長孫無忌咂摸了兩下嘴,最后憋出一句話來。
“難怪他有明君之稱呢。”
差役和田賦歷來是國家的主要收入項,也體現了臣民對君主的義務,取消徭役是不可能的。
而就看雍正現在的形勢是,士紳規避差役,導致差役不均,百姓承受不了過重的負擔,就會規避差役。
如此一來,朝廷的徭役就得不到保障。
若能處理好這件事,則可惠及百姓,利于國家。
“但是怎么處理呢?”
李治輕掃了一眼老狐貍。
多簡單,按資產分配唄。
多者多交,少者少交,無者不交。
不過……難啊……
……
【在當時,有大臣提出,丁銀應隨地畝征收,征糧的同時加派丁銀。】
【有地的足額繳納,無地的糧賦、丁銀減免。】
【但這個政策被群起攻之,總歸為兩個反對的理由:一是這樣會導致沒有田地的人游手好閑,無所羈絆。】
【二是窮人、富人應該同等對待,都應該為國家做貢獻,如果推行丁隨田地征收,貧窮者倒是輕松了,富人反而成了替他們繳稅的冤大頭,這不公平也不合理。】
【并且這種方法也不切合實際。】
【福州人李光坡分析道:若是按照畝數交納,各地田地的畝有大有小,各省做不到平均。】
【若是按照納糧計算,同樣會出現各省輕重不一。】
【都是國家臣民,分配不均,自然推行不下去。】
【幾經討論,反復權衡,沒有定論。】
【年輕時盛于武功的康熙到了晚年極力強調仁政,最終讓這件事拖之又拖,難題就留給了雍正。】
……
大漢·昭帝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