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在姐夫林平的金錢攻勢和權力攻勢下,李景甜和其約法三章。
其一、新公司的資金動用和各種方案制定,林平有知情權!但不能干涉。
其二、這公司的新員工,她有權利自行任免。
其三,包吃包住,年薪不能低于百萬!
好家伙!這也就是你李景甜敢蹬鼻子上臉,中間加條件啊。
你要換了任何一個人,大富豪老板找到你,給你一個公司當總裁。
你就可勁兒偷著樂吧,誰還敢叫條件?
你聽聽要年薪百萬,這是人說得出來的話嗎?
當然了!林平作為她的姐夫,反正所有一切都是他們一家人的事情,別人也干預不了是吧?
所以不出意外的是,林平直接答應了下來!
他也只有一個條件,按照規矩,新公司他可以不去干涉!但新公司的安保工作,還是得交給總公司。
言下之意,我不僅給你年薪百萬,包吃包住,我還給你配車、配保鏢如何?
李景甜可不是姐姐李蕓汐,要什么人身自由,身邊跟著保鏢不自在!
對她而言,在一路上山見識到了這些種種安保嚴密防守的百花城,李景甜總算是見識了頂級富豪們的生活是什么樣了。
她求之不得有豪車接送,再配上保鏢,這樣才能襯托自己新公司總裁的身份不是?
所以……
雙方之間的協議,也算是正式通過了!
李景甜那是一個人開著寶馬車來找姐夫林平,為大衛先生說和,為雙方二次合作打基礎。
結果……
回去的時候,寶馬車留在了百花城,自己坐上了邁巴赫。
一共三輛車,12個保鏢護送,浩浩蕩蕩回“天下第一鮮”去了。
這一次回來,除了告訴大衛先生,你交代的最后一個任務我完成了之外,其次就是辭職不干了!
前一個消息大衛是笑嘻嘻,下一個消息他就mmp了!
他原以為自己侵占了林平的東西,現在愿意拿出錢來補償,大家的關系還能修復到原處。
可實際上是……
看似關系回來了,但林平把小姨妹召回去了。
這表示兩人的關系,再怎么都不可能回到原點了,他也不可能再留個人質在你手中了。
大衛等于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有心不同意李景甜的辭呈吧,人家那浩浩蕩蕩的12個保鏢,是一路跟著李景甜進來的。
老板不想你辭職,兩個招嘛,一個恐嚇一個畫餅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