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求她道“表姐,幫幫忙,可以嗎”
賀蘭婷只是看著我。
然后過了一會兒,她開口道“你要給我跪下嗎”
我心里惱怒,還讓我給你跪下,老子都欠了你那么多錢還了那么久沒還完,想買車買房的都買不起,你還趁火打劫讓我弄個將近一百萬的欠條,我就是給她做奴才一輩子都難以還清了。
我嘆了一口氣,站了起來,說道“無論你幫不幫,我不會說你什么。”
我站著,走了。
王達,我會救,我自己找律師,我不祈求賀蘭婷,讓我如何卑微低三下四沒骨氣,都可以,可是一百萬啊一百萬還不能保證把王達弄不弄出來,如果王達真的是被告了強,罪名成立的話,我一百萬打水漂
想想,我也挺值錢,居然有人愿意讓我打一百萬欠條替我做事。
我不怪賀蘭婷,她本身就是一個很怪的人,而且加上這件事,這種事,她認定我朋友王達這人犯罪,人品不行,她不太愿意幫,我理解。
我先退一步,看看能找個律師問問,到底怎么操作,然后搞懂王達究竟什么情況,然后再幫他洗脫罪名。
只能找律師事務所了。
次日,我請假了。
然后跑去找律師事務所。
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我先跟前臺咨詢了一下,然后我說想請律師幫我打官司,她問我有沒有預定好的,我說沒有,她讓我選擇一個,或者自己給我推薦一個。
我說“我要最好的那個。”
她說“我們這里的律師都是很好的。”
我說“那我要資格最老的,打官司贏最多的那個。”
她想了想,指著后面大牌子上的各位律師的照片和資料說道“那你可以看看這個,不過前面的三位資歷最老的律師,現在暫時沒有空呢。”
我看著牌子上的一個又一個的律師,然后目光定在了一個女律師的照片上。
倒不是說,上面牌子中的沒有女律師,而是這個女律師雖然是證件照還是素顏的,可真的非常非常的漂亮白皙耀眼。
我看著她的簡單介紹方潔。工作認真,負責,細心,專長領域合同糾紛,人身損害,婚姻家庭,刑事辯護。秉持認真。負責。高效的辦案態度。竭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我問前臺“強j算是人身損害嗎”
前臺看著我的目光,說道“哦,如果是涉及強j,那你找對律師了,方律師剛在上月幫人打贏了兩場官司。”
我馬上好奇了,問“可以給我看看嗎”
前臺說“這個,因為涉及當事人的秘密,不能給你看,可我能說給你聽。”
我說“好的,你說。”
前臺說,杜某涉嫌強j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方潔律師通過詳細分析案件細節及查閱監控視頻發現,被告人與被害人本身系情人關系,本案最多是一起半推半就的通奸,并不構成犯罪,方潔律師先后向公安局、檢察院出具無罪的律師意見,最終檢察院沒有批準逮捕被告人,被告人重新獲得自由,避免了一場3年以上的刑罰。
還有一個就是,一名案發時未滿十八周歲的男孩與不滿十三周歲的女孩談戀愛發生性關系,并致女方懷孕,男的就和女的在一起,發生關系后,懷孕了,結果女學生的父親知道后,大為震怒,一氣之下報了案,并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
開庭時,方潔律師為其作了作了從輕或減輕處罰的辯護,認為男方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被告人有坦白情節,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本案經審理后,法院認為被告人,奸y不滿十四周歲的女,其行為已構成強j罪,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因為刑法規定,“奸y不滿十四周歲的女的,以強j論,從重處罰。”即不論女孩是否自愿都以強j罪論處。即使是“我愿意”,也不行。
一審后,男方認為
方潔幫忙搜取資料,證據,然后男方提起了上訴。
經過方潔的努力,再者,交往中男方對女方很好,女孩幫忙說話,取得了女方父親的原諒。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
我說道“這哪里算打贏了”
前臺說“從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到緩刑,算不算贏了”
我想了想,說“你說的是。那讓我見見這個律師吧。”
{}無彈窗到了賀蘭婷那里,輕車熟路的找到了她家門口。
然后敲門,按門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