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張的是,他摸不透李易的選角標準和喜好。
還是那句話,李易名聲在外,但是他的習慣,喜好,同樣的也是讓人捉摸不定,他沒有特別喜好用的演員,也沒有特別明顯的偏好,似乎一切都是為角色服務。
而他不止是導演,還是編劇,幾乎只拍自己的編劇的電影。
這也讓他對角色的理解是最原始也是最獨到的。
思考了幾分鐘之后,他抬起頭來:“導演,我好了!”
“ok,說說你的想法。”李易沒有第一時間讓他來演,而是笑著道。
“我認為,史丹這個角色,應該是一個冷靜的“瘋子”!
他冷酷無情,殺人不眨眼,殺害了一家人甚至輕松寫意,毫無負罪感。
他又舉止怪異,每次動手都伴隨著嗑藥,他總是頭部向后仰起,渾身得發抖。但又保留部分理智,他喜歡音樂,愛聽貝多芬,連滅門都要跟著節奏一一屠殺,還能與一個即將被自己殺害的男人討論音樂審美。毫無疑問他是披著公務員羊皮的壞蛋,但又有一套自己的殺人作風!
從他的職業設定來看,他是一名緝毒的執法者,可是偏偏自己卻又涉毒,所以,我想史丹的瘋狂則隱喻著都市的墮落與瘋狂,一個外表光鮮的衣冠禽獸。或許他是一個最能代表當代都市感的紐約城中,司法系統里卻充斥著壞警察,被都市所污染,相當于一個反面人物進行反襯.”
“如果你是史丹,你認為這一場戲,他的想法是什么?”李易對他的回答不置可否又問道。
尼爾·雷恩怔了一下,然后開口道:“如果我是史丹,那么我是個黑白兩道通吃的緝毒警長,吸毒也販毒,有很強的第六感,紐約的這塊地早已在我的控制下。
某天一個意大利移民藏了我的貨,真是膽大包天,我先帶著手下去跟那無腦的蠢才要貨,那蠢才硬不承認。
我決定殺一儆百,滅門立威。殺人前得磕個x興奮興奮,暴力的快感與性相通,我的腦中開始響起了貝多芬的曲子,x的作用使我徹底放松,我開始拿槍演奏了!
是的,我很喜歡貝多芬,在樂曲放緩感到無聊時,我開始和獵物玩耍,等曲調再度激昂,我再殺光,這本身就是一場玩過許多次的游戲,他們在我眼里早就是尸體了。
結果出了岔子,那個蠢才打了我一槍,把我的新西服都毀了,這讓我癲狂暴躁,非鞭尸不可!
”
不得不說,這家伙的確有一手啊!
想法非常有趣,而且說起來的時候,似乎有些進入狀態。
“ok,那么來一段,嗯,第一段,嗑藥的戲!”李易想了想說道。
可以說這一段戲,在李易看來,絕對是無比驚艷的一段。
他看過很多有嗑藥戲碼的電影,但是可以說《這個殺手不太冷》里面的史丹的那一場,絕對是其中的佼佼者。
尼爾·雷恩怔了一下,他倒是沒想到李易會要求他演這一段。
這其實非常考驗他的應變,因為他并不知道李易要的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效果,所以,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來演。
首先要結合這個角色的特點,他是個什么樣的人?
其次,這樣的人,在這樣的時候,他會有什么樣的反應!
尼爾·雷恩思考了一會兒,然后開始演了起來。
李易也看的很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