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安斌把寧明月的尸體搬到了最里面的垃圾池里,把第二天早上才會有人來清理的垃圾,覆蓋在了寧明月身上。
寧明月就這樣被覃安斌殺死,埋在了垃圾里。
被家人寵大的覃安斌,在面對表情嚴肅、辦案經驗豐富的刑警時,承受不住那份壓力,把一切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一名警察找了個沒人的角落,閉著眼靠在墻上。
這起案子偵破得太快了。
快得把心思從怎么破案中抽出來后,就會為那個死去的小女孩感到難過。
兇手未滿十四歲,不用負刑事責任。
兇手最多被三年收容教育,到十六歲時,就能擁有新的生活。
而被他殺死的小女孩,在十六歲這一年,就要長眠于地下。
安靜的,沒有任何溫度的地下。
小女孩的家人該有多痛苦啊。
寧慧的生活中,沒有了女兒。
她記憶里的女兒,也在一點點消失。
她記得她曾把女兒的手捧在自己的手掌心,卻慢慢地記不起來女兒手心的溫度了。
她腦海中出現的,是她抱住女兒的尸體時,女兒的身上早已沒有了溫度,冰冷得讓她肝腸寸斷。
她記得她的女兒因為不常出門,皮膚白白的,穿很多顏色的衣服都很好看。
可她慢慢記不起來女兒白皙的,沒有傷痕的肌膚了。
她腦海中出現的,是她女兒身上被兇手劃出的一道道傷口,沾上了臟水泥沙的,再也無法愈合的傷口。
她記得她的女兒用零用錢買了個很喜歡的小貝殼發夾,在她面前晃著腦袋說小夾子很穩,不會掉。
可她慢慢記不起女兒當時笑著的樣子了。
她腦海里出現的,是警方在垃圾池找到了她的女兒后,解開了她女兒頭上的塑料袋。她看到了女兒頭上的發夾,和永遠閉上了眼睛的臉。
溫暖的,愛笑的女兒,在她的記憶里慢慢消失了。
時間就這樣過了三年。
三年后,覃安斌這個惡魔出來了,寧慧心底的惡魔也出來了。
她一直都被困在女兒死去的那個臺風天,總是有著滴答的雨聲,又潮濕又泥濘。
既然永遠都活在這一天,那就讓她在這一天解脫吧。
她決定在一個臺風天里,殺了覃安斌,也殺了自己。
臺風天挺好的,沒有月亮。
這樣她的女兒就不會看到她死去的樣子了。
可她現在還不能死,她還要再等等。
寧明月死后的第九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至十二歲。
她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