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經常第一天賣不完,威爾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費,第二天接著賣,如今,他早點出發,晚上就能趕回來,托艾爾的福,威爾現在是既省事又省錢不怪他對艾爾菲斯態度這般好。
他還不止一次發出感嘆貴族血脈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爾菲斯跟商人商量“威爾叔叔,您下次進城是什么時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嗎”
威爾挑眉“你想城去玩當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里備一筐贈品,后日我們就出發。”
如果是其他小孩兒,他是萬萬不會答應的,但是艾爾很乖,他是不會亂跑的。
艾爾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馬車有地方幫我放十只兔子嗎,我想拿去賣了。”
“哦小家伙,我還以為你是想見識一下城里的熱鬧。我可以幫你賣掉,不會抽取傭金的。”
“也是想順便去城里見識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樂意,我相信我們一定會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爾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約好的那一日,天還沒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現在是幾時幾刻。
鍋里煮著早餐,艾爾菲斯去給十只兔子放血脫皮。
之前剛做這種事的時候他還扭扭捏捏,極度不適,如今已經能干凈利落地做這種血腥的活兒了,他想改善生存條件,就不能矯情。
油燈的昏黃光線下,小少年滿手血腥、面無表情的樣子有種冰冷的美感。
艾爾菲斯打算在城里做熟食賣,應該可以賣出活兔三倍的價格,他總不能到了城里再費時間殺兔子,只能提前準備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這天還有幾分寒意,肉不會這么快變質的,至于皮毛,他得留著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嗎。
等林中的鳥兒開始嘰嘰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爾菲斯拎著大籃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爾正在喂馬,聽見問早的聲音,回頭面露驚訝,多打量了兩眼來者的面容才說話“艾爾親愛的,你對你的頭發做了什么”
艾爾菲斯穿著一身灰色麻布衣褲,系著黑色腰帶,褲腿塞進棕色長靴里面,分明是常見又沒有絲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面容精致,長手長腳,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氣沉沉的顏色襯得特別精神。
這一套穿在別人身上顯露的是貧窮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簡潔樸素,如果艾爾菲斯的頭發還是原來的銀色,那還會添幾分貴氣。
今天的艾爾黑色長發高束,讓威爾很是不解,原來的顏色多好看吶。
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們總說我像貴族家的孩子,我那頭發太顯眼了,萬一城里的人都圍著我看怎么辦,很耽誤時間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實是擔心遇到想殺他的那個女人,要不是沒辦法,他想連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爾一聽,也是這個理,他以為小家伙臉皮薄不想太惹眼,就這么輕易地被忽悠過去了。
至于怎么染成黑色的,威爾也不好奇,因為這是鎮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里有種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長周期呈現出不同顏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黃色的,盛期之后逐漸轉變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后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給頭發上色,葉子熬水則可褪色,鎮上的婦人偶爾會圖新鮮換個發色。
艾爾菲斯坐在威爾旁邊,后面連著一塊四方圍起來的木板,一層枯草墊在木板上免得貨物磕碰到,下面按了四個輪子,就是威爾叔叔的貨車了。
對于坐慣了現代交通工具的人來說,這程路堪稱顛簸。
艾爾菲斯慶幸自己干了幾年活,身體素質還算不錯,不然這一抖一抖地坐半天,命都要抖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