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女用這樣的口氣評價一個青年人“血氣方剛”,聽起來會是多么的怪異啊。
但此時,并沒有人真的會覺得奇怪,他們那顆被這大宋朝廷搞得沉寂的心、隨這句簡短的話,逐漸跳躍了起來、越來越急促。
聯想到剛剛義端和尚叛變時辛棄疾的作,他難道
“辛棄疾提槊上馬,帶人馬沖向了張安國所在的大營。”
李曉詩的聲音篤定干脆,簡短的字句中將辛棄疾的作原封不動概括了出來“張安國周圍,是五萬金兵,而辛棄疾所率領的,只有五十人。”
“辛棄疾帶五十人,從正面闖入金軍大營,并且生擒了張安國。之,他又帶張安國以及許多叛軍舊部殺出重圍,一路南下,渡過淮河,最終,將這個叛徒交給了南宋朝廷審判張安國被當眾處斬。”
她的話音落下,可歷朝歷代的幕前,已經有無數人被震在了當場。
或許這只是一個抓回叛徒的情,論功勞和戰績既比不過種師道李綱率軍解開封之圍,也比不過岳飛岳家軍北伐月內連破數陣、更是拿下了金人所向無敵的鐵浮屠
但,論聽來的震撼,大概只有之前西漢時候冠軍侯急行軍直搗匈奴賢王帳夠勝一籌了。
古有霍去病奔襲萬封狼居胥,今有辛棄疾五十闖五萬生擒敵方官。
這是一種難以言說、用言語和文字難
以概括的豪邁,讓人聽之不由心生激蕩,無法自抑。
放在那種時候,大勢所趨,即便辛棄疾什么也不做、或是調頭回到宋朝,向朝廷說明情況、又或是自己隱居起來積攢力量等待之的復仇,都不會有人苛責他,畢竟這是無可奈何的情。
這是張安國的錯,是時局的錯,沒人怪他。
但他還是做了。
他將一腔肝膽與豪氣,盡灌槍尖,乘月色血色,寫就了一筆在歷史中艷艷奪目的英雄鋒芒。
雖千萬人,吾往矣
這不正是萬軍從中取敵軍主將首級最具象的體現嗎
這是連寫到話本演繹中都會被認是太過夸張虛幻的情,可卻實實的出現在了一個年輕鮮活、真實存在的人身上。
他豁出命去,了報耿京的遇之恩,也了履與趙構的約定,有義、有忠。
他雖然血氣方剛,但在決定出行前,又是否考慮過若這一去,再不得回呢
想來肯定是想過的。
只不過答案也樣明確。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即便一去不回史書上未必有他這一筆,但無論如何,他都是要去做這些的。
他的本或許不是想要成英雄,但他確實成了英雄。
一個充滿俠客豪氣、色彩鮮明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