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眾人的心思各異,但天幕之中的朱元璋,他還是在騷操作百出。
先是洪武七年,朱元璋下旨設置寶鈔提舉司,作為紙幣的發行制作機構,經過一番準備,第二年“詔中書省造大明寶鈔,命民間通行”。
大明寶鈔以桑穰為材料,“高一尺,廣六寸,質青色,外為龍文花欄”,上面寫著“大明通行寶鈔”,兩邊有八個篆字,“大明寶鈔,天下通行”,中間畫的是幾串銅錢。
為了防止民間制作,朱元璋還下令讓人在大明寶鈔的下面寫著,“中書省奏準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仍給犯人財產”1,明確規定了對制造的懲罰。
至此,明朝形成了“大數用鈔,小數用錢,錢鈔兼行”的制度,并且禁止使用金銀進行貿易,對于違反規定的要進行處罰。
原本這也是為了讓經濟發展繁榮的舉措,同時也收斂天下金銀財物的妙法,只是一方面明朝對于寶鈔的保值根本就沒有概念,另一方面從宋朝、元朝以來,白銀已經逐漸貨幣化,天下人手中都有一些金銀,于是朱元璋在禁止流通金銀的同時,又規定了金銀與寶鈔之間的兌換比率“每鈔一貫,準錢千文,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
這樣一來,天下人手中的金銀就被朝廷用寶鈔換走了,但是他們卻無法用寶鈔向朝廷兌換金銀。
神龍在發現這個情況時,神色就變得很是微妙,但也沒有說什么。
因為就算神龍不同意,說了也沒有什么用。
不過寶鈔的施行還是在一直往壞處發展,曾經洪武八年的時候,一貫寶鈔的相當于銅錢一千文,到了洪武二十三年,一貫寶鈔只能折銅錢兩百五文,再四年后為1六百六十文。
而到了永樂二十年,明朝朝廷甚至頒布旨意,強制推行寶鈔,拒絕使用寶鈔者要治罪,甚至全家充軍。但朝廷的命令仍然無法阻止寶鈔的沒落,因為經濟規律不是行政命令所能控制的。
神龍很清楚這是因為包括朱元璋在內的明朝皇帝根本沒有經濟常識,他們在發行大明寶鈔的同時,根本沒有相應的準備金,所以寶鈔的價值不斷下跌。
而且還有明太宗朱棣在位時期,為了支付龐大的財政開支,更是濫發寶鈔,加速了寶鈔的貶值,“由是物價翔貴,而鈔法益壞不行”。
同時,明朝還十分愚蠢的制定了“倒鈔法”,人們用舊鈔換取新鈔時,還要繳納一定的“工本費”,導致舊鈔大量堆積,加速貶值。
正統十三年,大明寶鈔的貶值情況更加嚴重,“每鈔一貫,折銅錢二文”。
等到了明憲宗時期,“鈔一貫不能直錢一文”。寶鈔掉在了地上,過往的行人甚至看都不看一眼。
明朝朝廷沒有辦法,最終取消了白銀的禁令,“朝野率皆用銀,其小者乃用錢,惟折官俸用鈔”,經過一番折騰,明朝最終還是回到了“白銀時代”。
對此,神龍的提議就是即便你是皇帝,那也得多讀書啊,但也是無濟于事了。
天幕之外,眾多明朝皇帝還是沒能明白神龍的意思,甚至還不曾意識到寶鈔是有多大的壞處可這并不能阻止他們發現神龍對寶鈔的施行是很不喜的,老朱家的觀念一如既往的樸實無華,那就是神龍反對的事情肯定就是不好的事情,必須廢除
于是就像是前面廢除女子纏足和廢除皇家宗室榮養厚待祖訓一般,這個大明寶鈔也被廢掉,不再進行使用。
除了寶鈔,還有極為雙標的對內姓朱的對外不是姓朱的政策。
洪武九年,官員為了辦事方便而引起的空印案,朱元璋認為各級官員相互勾連,犯下了欺君重罪,將相關官員全部逮捕治罪。
在朱元璋的雷霆之令下,那就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布政使系統以下,各道、府、州、縣掌握印信的官員全部被殺,副手以下則被杖刑后發配充軍,獲罪被殺和受到株連的至少達到了三四萬人。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枉法誣賢”、“蠹害政治”等罪名誅殺丞相胡惟庸,屠滅三族,連坐其黨羽,誅戮了一萬五千多人。
后來又幾度興大獄,牽連擴大,連韓國公李善長等人被株連處死,李善長的家屬七十余人全部被殺。此案延續了十年之久,大批元勛宿將皆受株連,受牽連而被處死者多達三萬余人,并成功達到廢除宰相,獨攬大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