湊巧的是今天是史密斯太太的休息時間,她正打算擬好今天的菜單交給打下手的女仆就出發去教堂的,現在簡有興趣去教堂幫忙,倆人便一起出發去了教堂。
在去的路上,史密斯太太大致的和簡說了一下教堂的情況。
原本教堂以前一直都是只有老牧師和他的兩個仆人居住而已,直到幾年前經濟不怎么好的時候,有一個不知道從哪里來的太太帶著一個剛出生沒多久的孩子進去禱告,剛開始的時候大家也沒有留意到她,畢竟禱告的人也多。
可在大家禱告完準備離開教堂的時候,才發現帶著孩子的太太不知道在什么時候離開了,可最糟糕的是,她沒有把她的孩子帶走。
那一天整個朗博恩的人都在找那位太太,最后在某處地方找到了她。她就躺在了樹下,眼睛睜得大大的,往教堂的方向看著,微微上揚著的嘴角有一絲暗紅的血跡蜿蜒而下。
眾人在死去的太太身上沒有找到任何能夠證明她身份的東西,但從她身上破爛不堪的衣服能夠看得出來,估計家里是出了什么大事,想一心尋死可又放不下出生沒多久的孩子,便把孩子扔在了教堂,說不定還能碰到好心人幫忙,讓她有機會能夠長大成人。
可朗博恩的眾人也沒有什么特別寬裕的人家,誰也不樂意多養一個孩子,并且孩子還小,一出點感冒發燒什么的,還容易落得一個照顧不好的名頭來。
最后,還是老牧師出面做主把孩子養在了教堂里。
知道孩子有了落腳的地方,朗博恩的人在埋了孩子的母親后,還湊了點錢給老牧師,用作孩子的花銷。
后面老牧師又收養了幾個流浪的孤兒,都養在了教堂里。
令人欣慰的是,這些教堂里的孩子都十分的聽話乖巧,知道老牧師養他們不容易,努力的做著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加上去教堂禮拜禱告的人多少也是知道孩子們的情況的,手頭松的時候也會捐贈一些,這些孩子靠著這些也磕磕絆絆的長大了。
簡去了一趟教堂,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和修道院的不同之處。修道院里雖然也有養了一些被拋棄的孩子,可向修道院捐贈的人也不少,所以里面的孩子都是長得比較健康的。
可教堂里的孩子不一樣,他們身上穿的衣服是一眼就能看出是不合身的,臉色也有些臘黃臘黃的,看起來還有點頭大身小的感覺。
簡和老牧師說了自己想要教孩子認字的事。
老牧師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簡“您真的要來教堂教孩子們認字嗎”
“是的,太過于深奧的學問我也不會,我也只能教他們認認字來。”簡有些局促不安的說,她沒有教過人的經驗,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堅持下來,她最擔心的就是自己教錯了孩子。
“您能來教他們認字就已經很好了,這樣他們長大了就能找到一份比較體面的工作了。”滿頭白發的老牧師道。
就這樣,簡成為了教堂孤兒們的老師。
在知道自己竟然能夠識字,孩子們都表現得十分的認真,在課堂上認真聽講,下了課也會努力的一邊干活、一邊努力的復習著今天的知識。
就這樣,簡在家和教堂兩邊來回忙碌著,漸漸地也就把心里的那個人給壓在了心底的某個深處,好似自己從來就沒有喜歡過那個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