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再換一個做生意的方案。
一個計劃失敗了,不算什么,他不相信自己任何一個機會都失敗。
于是,第一天宋思雨便去忙活新的事情了。
既然租不到店面了,但他還有最后一個辦法。
那就是去。
擺地攤。
其實這個年代有很多人在外地擺地攤,因為擺地攤不用交房租,而且一旦位置選好,選了人流量最大的地方,一天出攤賺到的錢并不會比開店的減少。
只不過雖然擺地攤能掙錢,但是擺地攤的人還是少數。
畢竟了去擺地攤的話,其實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情。
因為擺地攤會面對著各種各樣的客人,關鍵是忙起來的話,他們還得一直在地攤前面的小位置上等著,因為這樣才能賺到錢。
不過這樣還有個弊端,那就是會有過往的路人們一直盯著他,這絕對是非常丟臉的事情。
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宋思宇之前在完全沒有考慮過要去擺地攤。
不過現在情況有變,比起丟臉這件事情,她顯然更看重的是金錢了。
開公司能把事業做大做強,開小店也能把事業做大做強,路邊攤其實也那么事業做大做強。
宋思雨相信自己一定是這個可以改變現狀的人,所以第一天他便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去到了天橋上。
天天上的人流量,真的很大,宋思宇在樓下的時候明明看著上面還有位置呢,結果等到他爬上的天橋之后,看看那邊是好幾個人,你爭我搶的戰績起了好地方。
宋思宇看到這里,心情不免有點差,因為天橋這地方競爭大的超過了他的想象。
不過沒關系,她一定可以的。
懷著這樣的念頭,宋思雨趕緊把自己采購出來的東西擺在他面前的地攤上。
她賣的東西其實非常非常簡單。
那就是服裝。
現在整個社會應該處于吃飽穿暖的地步,吃的問題,他沒辦法,畢竟他總不可能提著一袋又一袋大米來賣吧。
所以轉念一想他就想到了服裝。
畢竟服裝行業也算,是他見過的暴利行業了。
上輩子,他看到過有人去批發市場買衣服,批發市場那邊拿價一件衣服幾塊十幾塊錢,但是等那些店長把衣服從批發市場帶回來掛在自己店里之后,那件衣服的價格就搖身一變,直接翻了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而他們所付出的,不過就是路費和房租,除去這些之外,其余的全都是賺的。
一鍵衣服就能賺幾十塊,哪個傻子才不愿意干這活兒呢
當然要能把這生意做好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需要獨特和超前的審美。
畢竟服裝行業是所謂的變化挺大的行業,比如今天流行一件衣服,指不定明天就又開始流行新的款式了。
所以這些審美變化很快,就必須要賣衣服的人有著很厲害的審美才行。
宋思雨覺得自己是。
畢竟自己好歹也是活了那么幾十年,還帶著上輩子的記憶,他的審美絕對會比現在這個年頭的人要好很多。
有他專門去進衣服,然后還學這個上輩子那些服裝店搭配的方法,把自己攤位面前的衣服都給搭配了一番。
不得不說,雖然宋思宇人品不行,但他搭配出來的衣服還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