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灼風華36
ana被嚇了一跳。
她看著從兜里摸出來的棒棒糖,然后左右的看。
跟蹤的人早已經不見了,她的兜里卻多了一根棒棒糖。
人呢人不僅沒跟蹤到,她出現在自己身后給自己塞了一根棒棒糖,她甚至都沒察覺。
她抬手將棒棒糖扔了,太可惡了。
回頭看了看商場,她去找保安,“兩千只要拷貝一份監控錄像就行。”
很順利的就拿到了。拿回去就點開一幀一幀的往過看,可這個臭丫頭選的角度實在是刁鉆,總是在身高比他高的男人中間閃,然后鏡頭里要么是一個肩頭,要么是一個戴著帽子的頭頂,連身影也因為攝像頭的高度的問題,看著不像她了。
她心里頓時就有了不好的預感,那就是童童必然大概率就是野哥哥的女友。
為什么呢
因為她這種躲避監控的能力絕對不是憑空來的想想她的作品片警,她看了,不是很了解這一個群體的人,是絕對寫不出那么多小細節的。這就可以確定,她家里一定有人是警察。看那個故事的時間線,一定不是平輩誰是警察。至少該是父母里誰是警察,甚至于連爺爺那一輩,也有警察。
若是出身警察世家,那她從小就該是學過這些的。躲避個攝像頭而已,對于專門訓練過的人就不難了。
所以,拍不到正臉,跟蹤不到她就有了解釋。
可這種事能在野營里說嗎
正糾結呢,手機響了一聲,是野哥哥發了b了。
打開一看,這是一條普法的b,她還想著,難道哥哥做公益,成了義務普法員了。可一看內容,她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普法的內容是關于侵犯別人的,包括跟蹤他人、偷窺他人,以及賄賂他人非法取得別人的相關資料,都屬于違法行為。
這些法律條文陳述完之后,放了兩張照片。一張是法槌的圖片,一張是棒棒糖的圖片。
ana頓時倒吸了一口氣,自己被人反抓了把柄了。自己沒找到她,她不是走了,而是藏在自己看不見的地方,把自己的所作所為全給拍下來了。
沿路有行車記錄儀可以記錄,之后有手機拍攝記錄。她沒露臉,但自己全程都在她的視線和鏡頭之下。
她沒直接報警,而是回去了。回去之后隔空跟自己喊話,意思就是適可而止
一邊是法槌。你若再這么糾纏,那就只能法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