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老九低頭琢磨了許久,最后才將信箋收入袖中,言道“某替大人傳信。”他還有其他條件,說道,“某出海上島以后,七日內若是沒有傳信回來,請大人護我一家老小周全,他們是無辜的。”
裴少淮現在不知如何定義“無辜”這個詞,但他答應了包老九,道“本官言出必行。”
包老九來時偷偷摸摸,如今袖中藏著一封信,既成了事實,他便大搖大擺走出了酒肆,不再怕被人看見。
隨后,裴少淮亦登車離去。
包老九出海歸島,隔日,州衙有人擊鼓鳴冤,求知州大人主持公道。
初聽時,似乎只是在爭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仔細一琢磨,才知與海外“做生意”那群人也有關系在。
案情是這般的,擊鼓鳴冤的是一名婦人,二十七八歲,她外出“做生意”的丈夫已經三年沒回來,了無音訊,只當是人已經沒了,她便想帶著兩個兒子改嫁。
兩個兒子一個十歲、一個八歲,都是半大小子。
寡婦帶著兒子出嫁,看似拖累,實則多得是人家愿意娶娶嫁之后,孩子姓氏一改便是本家人,這樣的年歲可以當半個大人用了。
難的是夫家人屢屢攔阻,不肯讓婦人把兩個小子帶走,說是不能讓孩子改姓。
裴少淮問話孩子的祖父祖母,道“你們的兒子去何地、做何生意,又往家中捎過多少銀子什么生意值得他這樣拋妻棄子”
兩個老人支支吾吾說不出話,只哭訴道“大人,地里不養人,他也是沒得辦法”
裴少淮又問“方才呂氏說道,你們的兒子出發前曾言,若三年不歸,呂氏可自行改嫁,兒子也隨嫁改姓,可有此事呂氏拿出來的契書,你們又認不認”
契書上有鄉紳們的簽字,是做不得假的。
裴少淮相信,只要去仔細去搜一搜,雙安州的百姓人家里,這樣的契書并不少。
“大人,話雖如此,可兩個孩子終究是他爹的根啊,這個婦人也太狠心了”
婦人紅著眼哭訴道“大人明鑒,孩子留在家里,若是能吃飽飯,有條正經的活路,終歸是夫妻一場,奴又豈忍心把他們都帶走”和許多“做生意”的人家一樣,呂氏的丈夫是家中的幺子,兩個孩子上頭還有大伯在。
裴少淮基本清楚事情經過,他問兩個老人道“你們的兒子出去,是為了給妻兒尋一條活路,你們點頭了。如今呂氏帶著兩個幼子改嫁,也是為了尋一條活路,你們又豈有搖頭的道理”
出海為盜,就說明他們默許了這個結果。
此事很難論斷出誰對誰錯,因為錯的是這個世道。
裴少淮將兩個孩子判給了呂氏,準予改嫁。
圍觀的百姓很多,判詞一出,褒貶不一,裴少淮一擊鎮木,洪聲說道“現如今九龍江江口不限漁船捕魚,漁船見多,憑著一雙手多得是活計在,若是不想讓妻兒無奈改嫁,幼兒隨嫁改姓,出去做生意的人,還是盡早回來為好,言盡于此。”
機會一點點放出來,岸上“船繩”自然會慢慢收緊,終有一日會回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