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孟秋的大學同學知道這事后,對孟秋的評論褒貶不一。
有人說她太過于冷漠無情了,那可是她的親生父親。
也有人說她真可憐,遇上這么個父親,能趁機擺脫掉是最好的。
不過孟秋也不在乎別人的想法就是了。
只是孟秋也沒想到,她回了貴族學校教書才幾個月,消失已久的安母又找上了門來。
其實當初,孟秋是知道安母是跟著安母的初戀情人跑了的,只是安母的初戀情人和安母自然是年齡相仿,也早就已經有了家室,所以安母其實是當了別人的小三了。
如今灰溜溜的跑回來,那想也知道是事情敗露了,而那個男人顯然沒有護住安母。
想想也能明白,初戀情人嘛,得不到的永遠是最難忘的。可等得到了呢那朱砂痣自然就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變成了白米粒。
果然,等聽了安母好一通訴苦謾罵后,孟秋的猜測都沒錯。
安母是被人家正牌老婆帶著幾個閨蜜一起,把她和初戀情人捉奸在床的。結果初戀情人見著老婆了,想也沒想的就說是安母勾引的他。
最后安母被幾個女人聯合起來打慘了,還把她光溜溜的給扔出了房門,而那個說最愛她、說老婆只是娶來家里做擺設的男人,卻是頭也沒回的跟著他老婆走了。
也虧得那人的老婆把她丟出去后,走之前還給她扔了件衣服,不然安母更是丟臉。
原本安母是想回去找安父的,也是經歷了初戀情人這么個人后,她突然又想起來安父的好來了。
然后安母一回來,就知道安父被孟秋給送進了監獄里了。
于是,這下子安母就賴上孟秋了,先是讓孟秋給她買房子住,又說讓孟秋給她錢,后來說著說著就更離譜了,還讓孟秋去把她初戀情人的公司給收購了,把初戀情人的原配給打一頓之類的。
孟秋哪能依著安母的話來
當初安母對她是什么態度,孟秋至今仍舊是記憶猶新呢。
所以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話,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花國的法律規定,當老人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時候,子女應該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的一般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來自百度]
安母如今還真沒到這個年紀,所以孟秋哪怕是不給她贍養費,那安母也拿孟秋沒辦法。
只是孟秋到底是沒太絕情,她給安母租了個套一的房子,付了一年的房租,還給安母找了個超市收銀的工作。
安母自然是不樂意的了,她當慣了貴夫人富太太,哪里能看得上這種一個月苦苦干下來,攏共才拿三千多塊錢的工作
只是孟秋也說的十分明了,這個工作她找好了,安母干不干,干的怎么樣,她都不管了。
到了該給贍養費的年紀,孟秋自然是會給費用,至于其他的,安母就別想了。
要是安母不信邪的話,盡可以試試。
而且孟秋還意有所指的嚇了嚇安母,說安父因為動了歪心思進了監獄,她想安母應該不會有什么壞心思吧
別說,這話還真把安母給唬住了。
反正打那以后,安母就再也沒敢找孟秋了,估計是怕孟秋把她也給弄進監獄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