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使用國外的股票認購者可以持有土地證;這違反了當前的外籍管理法;
第四條,在土地的業主去世后,把土地按特定順序轉給繼承人;這改變了當前的繼承流程;
第五條,使土地無法沒收或者收回;這違反了當前的美手和收回法;
第六條,把私人財富按特定順序轉個繼承人這違反了當前的分配法;
第七條,國家授予股票認購者獨家的和排他性的銀行經營權;這違反了當前的壟斷法;
第八條,賦予認購者立法權,它高于各州局面的法律,為此,必須進行相關立法,以使中央銀行避免受制于各州的立法機構;于是這些法律得以實施。
最后威廉四世道“我認為憲法成立的基礎是,所有不是由憲法授予的荷蘭的權力,也不是由憲法阻止下放道各省的權力,都保留道各省或者各省的人民的自主權,對于特別是設定的國會權力界限,每跨越出一步,即是要占有無限的權力范圍,無法再作出任何解釋,在我看來,銀行的成立以及本憲法桉假定權力,都不是由憲法賦予荷蘭政府的,而是國會在行使”
1880年9月20日,荷蘭公眾要求國會立法,防止認為引發貨幣恐慌的事件受到世界關注,因此,荷蘭開始貨幣改革似乎不可避免的,成為人們的談資。
荷蘭國家金融委員會正在此時站出來,義正嚴詞的表示將會全力阻止和操縱此類改革而成立專門小組會議。該委員會主任薩克姆議員繼續擔任小組組長,因為他是荷蘭參議院的多數黨基督教黨黨鞭。仟千仦哾
這一稱謂不過威廉四世等人為了避免“中央銀行”面世讓民眾反感,為此,威廉四世等人選用“荷蘭王國儲備體系被美聯儲功能一致”,這一稱謂使得人們誤以為這不是一所中央銀行。
然而,那些參加了會議的人都知道,惠靈頓計劃的確是一個中央銀行計劃。它履行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能,銀行的所有者是私有的個體,他們通過持有銀行股獲利,由此操縱著荷蘭的貨幣和信貨。
在未來的福布斯的自傳中關于惠靈頓的章節對這次秘密會談寫道
“如何操縱荷蘭王國儲備銀行他必須由國會控制,王室、政府得列席銀行的董事會,并對銀行的所有事物完全了解,但多數銀行董事都將由銀行的聯合會直接或者間接選舉產生。當然了,王室和政府的董事成員除外。”
其實,威廉四世也是不得已之下才會這樣的。
真說起來,他更想全部握在手中,不讓權力讓給他人,可是他知道不可能,不要跟他說他是國王之類的,在歐洲,國王的權力已經被削弱到了一個低點,就算是他們這些權力大的,也需要顧及歐洲其他國家發生的一切,比如現在瑞典,就連一個推行工業化都需要國會的人口,奧斯卡二世才得以進行,可謂艱難啊。
最可憐的是,巴西皇帝佩德羅二世,現在面對豐塞卡首相的制約,更是寸步難行。
所以,威廉四世贊同了在擬成立的荷蘭王國聯儲銀行將由荷蘭國會控制,對王室和政府負責,但絕大對數的銀行董事將會由今天參加的銀行財團誕生,當然,以后就看能繼續保持地位還是換人,就看各自本事了。
這是一個董事會的人選誕生。
在最終版的惠靈頓計劃中,荷蘭聯儲委員會將由內閣首相提案,國王任命,但是委員會的真正職能由荷蘭聯儲咨詢委員會操控,荷蘭聯儲咨詢委員會成員將由10家荷蘭儲備銀行的董事長選擇,并要求一致對外公眾保密。,請牢記:,免費最快更新無防盜無防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