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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趣閣 > 歷史小說 > 調教大宋 > 第798章 兩法之弊

            第798章 兩法之弊(1 / 4)

            唐奕也是納悶兒了,這個拗相公還真特么是拗相公。

            如今的歷史已經讓自己折騰得面目全非了:

            燕云都姓宋了,大遼皇后都拐回來了。

            唐宋八大家里,有三個都給老子行過謝師禮了。

            范師父都長命百歲了,而趙禎不但開始有血性了,連兒子都有了。

            四朝權相文彥博被他調教成了“文扒皮”;三朝首臣韓琦被他打斷了腿。

            英宗皇帝連宮門都沒進,就被踩沒了。后面神宗、哲宗,還有大才子宋徽宗和他那倒霉兒子欽宗也一并沒影。

            可以說,大宋朝能變的基本上都變了個遍兒,以后是什么樣兒,唐奕自己都不知道。

            可偏偏就是這個王安石......

            偏偏就是這個王安石!!!

            特么是真拗,都這樣兒了,你還能把“青苗法”和“募役法”弄出來?

            唐奕還是很服氣的,服氣到恨不得扒了王安石的皮。

            ......

            ————————

            可是,話說回來,唐奕為什么對這個“青苗法”和“募役法”反應這么大呢?

            很簡單,如果讓唐奕用一個詞來形容這兩個東西,那就是——

            喪、心、病、狂!

            沒錯,就是喪心病狂。拗相公的崇高理想和童話般的政治思維,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了。

            能在一千年前的北宋想出這兩個法案的人,絕對是天才,思想絕對超前。

            但是,能把這兩個法案付諸實施的,絕對是蠢材,腦子絕對有包。

            咱們一個一個的說。

            先說青苗法。

            《宋史》原文:“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

            大體意思就是:以各州常平倉所儲谷物做本錢,每年青苗之季,也就是農桑的時節,為了確保農民不會因為無錢耕作,而荒廢或者出賣土地,則以國家的名義向農民借貸,并收取“低額”利息。

            高明吧?

            此法從表面上看,當真是好辦法。

            一來,讓常平倉里死水一般的存糧活動起來,不但發揮了應有的效用,而且還能給國家掙點利息,實現了創收的目的。

            二來,農民有錢耕種,就不會出賣土地,有效地抑制了土地兼并的加速。

            夠先進吧?

            這可是一千年前的大宋,有點后世助農貸款的味道吧?

            啊呸!

            唐奕一口老痰淬王天真臉上。

            先進個屁!

            想法很先進,可是放在一千年前的大宋來實行,那就是愚蠢。

            首先,是這個“低額”的利息——“出息二分”。

            這里不得不說點題外話,后世的史學家常說,華夏各個朝代的更迭大多死于土地兼并,是有一定道理的。

            百姓失去土地,就等去失去了生活的根本,是什么事兒都干得出來的,掀翻王朝統治自然也就成了活命的選項之一。

            那么,土地兼并的根源是什么呢?農民傻嗎?一過不下去就把飯碗賣了?然后去玩命?

            不是的,土地兼并的根源,其實就是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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